最终,还是郑军过来隐晦地和老常说了下,丁咛和位垚才得以回了各自的座位。
这就是郑军深得民心的第三个原因了——心软。
所有学生的午饭都是在学校吃的,除了个别离学校比较近的同学,比如,丁咛的同桌,沈敏敏。
按沈敏敏的话讲,出了校门,走三步就到她家了——一个超市,也是东晓附近的唯一一个超市。可想而知,这“民脂民膏”是有多么的丰厚啊!
学生们从食堂吃完午饭,再趴桌子上睡半个小时就该到下午的上课时间了。
第一节是英语课。
但是,他们还不知道自己的老师是谁。
此时,教室犹如一锅煮沸的粥,嘈杂异常。
靠后门做着的上官临,突然压着声线,低吼了声:“别吵了,有人来了。”
众人生生停下手里的动作,赶忙跑回原位坐好。
等了一秒,两秒,三秒······还是没人过来。
前排有个男生顿觉似被耍,转头骂道:“上官,你他妈是不是没敷眼药水啊?你······”
上官临没理他骂人的话,他食指竖最嘴边,又更低道:“嘘!!!”
话音刚落,走廊里响起了一阵很清脆的声响,那是高跟鞋踏及瓷砖地板时发出的“高傲之乐”:
“噔,噔,噔——”
一下一下的,好像也撞击着他们忐忑不安的心绪。
丁咛有点儿好奇,这位老师到底是穿了多高的高跟鞋,才会发出如此令听者都心颤的声响。
来不及细想,人已经走上讲台。
受着某种诱惑,丁咛和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抬起头来。
“起立。”
“老师好。”
因为前面有某位巨人的遮挡,丁咛不喊“老师好”都没人知道。所以她就偷了个懒,在别人问好鞠躬的时候,她偷偷侧出身子观察这位老师的高跟鞋:
黑色白波点的鞋面,大概七厘米的小猫高细鞋跟,再配上玉色纤瘦的脚踝,将女性的性感优雅展现得淋漓尽致。
视线上移,鞋子的主人身材窈窕纤瘦,穿着一身简单干练的女士教职西装,梳着一长马尾,妆容精致得恰到好处。一副方框眼镜附于敏锐的眼眸之上,无意之中给人一种果断严厉的初印象。
东晓有东晓的规矩:正式上课后,老师得穿职业装,学生得穿校服。
“大家好,我是教你们英语的老师。”老师露出了个浅浅的微笑,“我叫崔爽。”
不管是她的人,还是她的高跟鞋,又或者是她笔力生猛写的粉笔字,丁咛她感觉到了一股独属于巾帼女侠的飒爽利落。
可能因为这点,后来,丁咛很喜欢上崔爽的英语课。
当然,这,只有她一个人。
对于其他人,这位可是和老常并肩可怕的存在。
这且先揭过不提。
在初识的、貌似的一团和气中,第一节英语课结束了。
“哎,丁咛,你还有没有······”
沈敏敏这边朝丁咛眨眨眼,下巴却往她桌子方向点了点。
丁咛不用看,都懂她的意思了:“不行,万一老常突然袭击,会被没收的。”
“哎呀,你不说我不说,她又怎么会知道?”
“那,教室里还有人呢?”
“不会的,没人有这个闲心。”沈敏敏又扯住了她的胳膊,摇啊摇,“我就看一会儿嘛,好不好?”
丁咛不理她,别开脸,掏出老师布置的数学习题开始做。
“如果早知道东晓不让玩儿手机,我死也不会到这儿来上学。”沈敏敏烦躁地揪了揪自己的左耳,“好无聊啊!”
东晓入学的第一条校规:不准带手机入校门(连小灵通也不行)。
丁咛磨不过她,只呐呐地说:“如果书被没收了,你就赔我本新的。”然后,丁咛随便掏了本小说出来,递给她。
沈敏敏瞬间点头如捣蒜,急忙接过,抽身去看小说。
“叮铃铃——”,上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