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当时众目睽睽之下,法外无人情,为了咱们衙门,属下只能这样,望大人恕罪。”
“这又不是你的过错,容我想想。”
白大人揉了揉脑袋,匆忙说道。
“事不宜迟,先开堂再说。你且速去准备!”
李捕头给白大人躬身一礼,退下去,准备召集人手准备开堂事宜。
捕快平日身着便装,腰挂表明身份的腰牌,怀揣铁尺、绳索。领班称“捕头”、“班头”。
而捕头就是负责统领这些捕快而设立的官职,属九品官,也算入了体制,领着朝廷俸禄。
老百姓称捕快为“捕爷”、“牌头”、“头翁”、“牌翁”等等。在明清法律条文中,称捕快为“应捕”或“应捕人”,即“本有逮捕罪人之责的人”。
有的大州县,捕快往往配备马匹执行公务,故又称之为“马快”。
而徒步者,则称之为“步快”、“健步”或“楚足”。
各州县在编的“经制正役”的捕快,因州县大小而决定其人数。
捕快所承担的侦破任务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叫“比限”,一般五天为一“比”,重大的命案三天为一“比”。
过一个“比限”,无法破案的,捕快便要受到责打。
捕快在大楚有些城池属于“贱业”,并严格规定他们的后代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以免有辱斯文,不过在齐地,则没有什么规定。
甚至有些地域的捕快是没有工资的,每年的伙食补贴即“工食银”不过十两银左右齐地就好一点,一个月有一两二钱银子,养家糊口还是不成问题的。
虽然有些地方的捕快敲诈勒索便成为一种风气,他时常设置种种名目收取好处费,甚至与州县官吏同流合污,或制造冤假错案,或对老百姓横征暴敛,任意拘捕但在齐地,若发现这些,轻则去长白以北挖矿十年,重则充军,发配艰恶险地,永世驻镇。
所以,齐地风气相较其他地域风气就好了不少。
…………
“来人,升堂。”
一个拍板响起。
衙门也敞开了大门,让一众街坊邻居挤了进来的,看这架势衙门凑热闹的人还不少,不过人也多了起来,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不由得好好的一个衙门像处在闹市当中,其中就有那些被纵马少年撞翻摊铺的。
他们,是来要赔偿的。
“肃静!”
两字一喊,那惊堂木一拍,众人便安静了下来。
公堂内气氛变得威严肃穆,衙役们手持杀威仗,目不斜视地直立在公堂两侧。
“开堂!”
站在白大人左边的李捕头喊到。
公堂上挂着一道牌匾上面写着四个大字——清正廉明。
而匾额的正下方端座着白大人,他的左手边坐着负责记录的押司;而他的右侧则站着李捕头,一脸肃穆的样子。
“来人,带犯人。”
一边有差役出列,回应倒。
“是。”
PS:衙役在历代诗文中也有所映现,例如唐人杜甫在《石壕吏》中写道:“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老翁逾墙走,老妇出门看。吏呼一何恶,妇啼一何苦……”这个“捉人”的“吏”,指的是古代衙门里的捕役。捕快作为统治阶级的鹰犬,常常成为鞭挞的对象。清人郭庭翕在《警捕人之虐》中写道:“流民便作贼,迫于不得已;捕人亦作贼,何说以处此?世上流民尚可数,捕人林林遍官府,捕人安乐流民苦。”流民迫于生活不得已为贼,而真正的贼却是遍布官府的捕快。另一个清人蒋坦,也描写了贫苦农民的生存惨景:“前差去,后差来,旧粮纳,新粮催。乡丝未熟布衫破,质库掷出啼声哀。”但衙门的催租却急于星火,交不出,便要捕快抓人,“明朝计费无一钱,过卯任捉老翁到”。由此可见,捕快常会应官长之令,参与诸如催租、抓丁、捕人之类勾当。我就想写一个各方面都很普通的衙役出来,写一下他们生活的不易,然后就是写九叔剧情了,我这次代入的背景可能比较大,不知道会不会写崩,因为笔者好多年没动笔了,只能尽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