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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我是来吃饭的

“啪”的一巴掌,前面领路的小厮被一名富家子弟的随从打了一个耳光。

“哪里来的狗奴才,不知道今天食盒记二楼被我们家少爷包场了吗?还敢带客人上楼?”

小厮支支吾吾,摸着吃疼的脸颊,回头看了眼王朗和陈青云,后面是王家大少,包场的是李家少爷,两边都是他惹不起的主,身为小人物,不敢抱怨,不敢反击,只能赔着笑脸,心里暗骂一句:“狗仗人势,我是狗奴才,你难道不是李家少爷身边的一条狗?”

论狗仗人势,古往今来,奴才欺负起奴才来,下手比主子还凶狠。

“啪”的一巴掌,王朗走上前去,照着李家少爷随从的脸上就是一巴掌,语气嚣张:“睁大你的狗眼看看我是谁?”

王朗觉得自己很没面子,带大哥来食盒记把酒言欢,没想到被一个随从拦住,怒从心中来,平常只有我欺负别人,哪有别人在我脸上拉屎的道理。

“原来是王家少爷,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失敬失敬。”身为下人,察言观色,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那是看家本领。拦路的随从立马堆起笑脸,随后面露难色。

“今天书生才子集会,写诗作词,谈论古今,来的都是有才学的读书人,还有沉香楼的佳人在场,恐怕……”

来的都是有才学的读书人?你在说我王朗没有才学,不配进入食盒记二楼吗?

再次扬起手掌,王朗刚要发飙。

“怎么又是你?没用的草包,想进二楼,写首诗来给大家瞧瞧,只要我们家小姐看得上眼,万事好说。”

一名身穿青衣的漂亮丫头看到这边的动静,赶了过来,见闹事的是王朗,俊俏的脸蛋立马晴转阴天,没有好脸色。

“小青姑娘,你是知道的,我哪里写得出诗?看在经常去沉香楼捧场的份上,能否通融通融?”

天不怕地不怕的王朗平生最怕的就是写诗作词,这辈子最辉煌的记录是半天憋出一首诗:“婆娘的屁股就是大啊,要问婆娘的屁股为什么大?因为婆娘的屁股就是大!”

结果把白发苍苍的夫子气个半死,差点气出病来,回家还挨了老爹一顿佛山无影脚和抓奶龙爪手。

“写不出来诗,就识趣地滚蛋。”小青姑娘可没有那么好的脾气,作为沉香楼头牌陆小诗的贴身丫鬟,最恨王朗这种没有才学、仗势欺人的富家子弟了。

王朗立刻没了底气,眼巴巴地望着陈青云,写诗作词他的确的不会。

“小青姑娘是吧,我想写首诗试试,看看能不能入你们家小姐的眼。”迎上王朗可怜巴巴的目光,陈青云笑了笑,吃个饭都能碰到才子书生集会,看来古代的读书人真喜欢附庸风雅。

“哼!拿纸笔来。”小青姑娘注意到王朗身后的陈青云,模样生得英俊,可惜与王朗混在一起,肯定不是个好东西,本姑娘倒要瞧瞧你能写出什么好诗。

“给。”下人们拿来纸墨笔砚,小青将毛笔递给陈青云,说一个字都嫌多余。

王朗看到陈青云握笔,大气都不敢出,心想:能写出红楼梦的人,应该写诗很厉害吧?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只是第一句,小青姑娘就收起了轻视之心,眼睛明亮起来,尤其‘人生若只如初见’,简直百转千回。

一气呵成,没有丝毫停顿,陈青云从落笔到收笔,半柱香时间都不到,一首古诗跃然于纸上: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霖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公子随我来。”小青姑娘收起写有诗歌的纸张,深深看了眼陈青云,躬身行礼,心中激动万分,小脸通红,这首都快把她的少女心偷走了。

“陈大哥果然好本事。”书都读到厕所里去的王朗,觉得陈青云写的诗和天书一样,他看不懂,但能让小青姑娘躬身行礼,前后态度判若两人,那么肯定非常了不起。

曾经沉香楼砸下百两、千两银子,都没换来小青姑娘一个笑脸,更不用说她背后的小姐陆小诗了。所以王朗对陈青云的膜拜之情,又上升到了一个无比高的高度。

陈大哥泡妞的手段出神入化,以后得多多学习。

(……)

食盒记二楼,才子书生们的讨论已经达到了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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