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蒂的小手抓着爱丽丝的裙角咯咯笑,对于她来说,看到稳重的姐姐坐没坐相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饭桌上,爱丽丝说道:“妈妈,我今天问了我的同事史密斯先生,他曾经在立顿公学读过书,据他说,那里的学费是一周八先令。”
卡罗咬咬牙,点了头,“行,明天我就送你弟弟去看看。”
“我可以直接带他去,我九点上班,他九点上学,刚刚好,中午我也可以带他吃饭。我现在工作的地方,离立顿公学只有一里远。”
两个人自顾自开始商量起来,完全忽略了哈博哭丧的小脸。
看来在任何年代,多数的孩子都不喜欢上学。
哈博知道姐姐是为自己好,心里虽然不情愿,却也没说什么。
第二天,带着哈博办了入学手续,爱丽丝才坐着公共马车赶到事务所。
伊迪斯知道自己昨天干了蠢事,看到她的时候还讨好的笑了一下。
爱丽丝回了一个微笑,就进了自己的办公室。
“雪莱小姐过来了?”鲍恩问道。
伊迪斯不情愿地点点头,语气温柔又忧愁,“是的,她来了,史密斯先生,您要去找她吗?”
“嗯。”鲍恩没关注她的情绪,整理了一下衣领,对着接待室敲了敲门。
“请进。”爱丽丝刚放好外套,就听见了敲门声。
“哦,史密斯先生,您有什么事吗?”
鲍恩的桃花眼弯成两道月牙,“叫我鲍恩就好,同事之间这样称呼也太见外了。”
爱丽丝狐疑的看了他一眼,没搭腔。
鲍恩从背后拿出一张报纸,说道:“对了,我昨天在奥利弗先生家的垃圾桶里发现了这个。”
“垃圾桶?”爱丽丝没想到体面的鲍恩会去翻垃圾桶。
“咳,不是我翻的,是一个东区的孩子,我给了他一个先令,让他帮我翻一翻奥利弗先生家的垃圾桶。”
爱丽丝接过报纸,看了一眼。
“这报纸有什么不对吗?”
鲍恩摸了摸鼻子,深知展示自己的机会来了,“请看这里。”他指着报纸中的一处。
爱丽丝顺着方向看过去,只见上面的标题写着《血型的研究取得了惊人进展》。
这一小块版面上,还有几个月牙形的破洞。
“这是女人的指甲抓的?”
鲍恩略有些得意的点点头,“是的,这极有可能是奥利弗太太留下的,据我所知,女仆可不会留指甲。”
“当然,留长指甲可不利于干家务活。”爱丽丝说道。
报纸上这篇文章以后世的眼光来看,几乎是完全错误的,几乎等同于“滴血认亲”。
只不过输血这种事,前一段时间确实误打误撞救了一个人,因此人们对此推崇备至。
也就是说,奥利弗太太看了这篇文章后,忍不住抓破了报纸。
这又是为什么?难道这篇报道让她感到了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