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剑灵是不是中暑烧坏脑子了。剑灵的笑声让铭感到有些瘆得慌。
“混蛋,你才被烧坏了脑子。”女人的声音再次响起。
“你怎么了?”对于剑灵的谩骂,铭丝毫不在意,反而有些担心。就像自己平日乖巧的孩子突然发疯一样,一定是出了什么事情。
“我好得很。想不到我终究还是活过来了。”女人轻声自语着。
“你是这把剑的剑灵吗?”铭没弄懂她在说些什么。
“我是血蝠一族的女王,你这个白痴。”女人轻蔑地回道。
“怎么骂人呢?你怎么跑到我剑里去了?我剑灵呢?把我剑灵还给我。”铭讨厌蝙蝠,更讨厌吸血蝙蝠。
“哼!这里容不下他,你的剑灵早就被我吞噬了。”
剑灵也会被吞噬?这么说来,难道是这个鬼东西抢占了剑灵的身体。
“所以你现在就是我的剑灵吗?”
“我说了,我是血蝠一族的女王!”
都变成一把剑了,还女王个屁呀。
“怎么称呼?”铭问道。
“叫我女王大人就行。你还不配直呼吾名。”女人高傲地说。
“女王大人,你叫什么名字?”
“洛维尔。”
这位洛维尔女王的智商似乎并不怎么高。
“为什么你会跑到我的剑里?女王不是应该都坐在王座上吗?”
“我本来也坐在王座上。”洛维尔咬牙切齿地说,“你是不是用了我的器灵石。”
“那块红色的器灵石就是你的?”
“怎么可能有红色的器灵石。那时我把灵魂存在了器灵石当中。”
“为什么要这样?”铭心里一惊,莫不是在修炼什么邪教功夫。
洛维尔沉默了一会,“你不需要知道。快带我回血蝠堡,我要重新夺回我的王位。”
血蝠堡。听起来像是一道菜名。不过蝙蝠这种东西,只有傻逼才会去吃。看来,这位女王大人不是抢夺王位失败,就是被人抢夺了王位。不管是哪一种,都与自己无关。
“就你现在这样,能抢夺什么王位。丢在路边自己都不知道回家。”
“等我恢复了力量,就能重塑我的肉体。”
“那你慢慢恢复吧。”搞清楚状况后,铭又踏上了旅途。虽然对被吞噬的剑灵感到十分惋惜,但自己也实在是无能为力。
“你现在这是在什么地方?”洛维尔问。
“沙漠。”
“我知道,你这个白痴。我是问你在哪里的沙漠?”
“你骂人的口气到有几分女王的样子。”铭说,“这里是桑迪亚大沙漠,大概还要走个几天才能走出沙漠。”
“桑迪亚大沙漠?那是什么地方?”
“不知道你问个屁呀。”
洛维尔思考了一会,“总之,你先带去附近的城镇,我要吸食人类的血液,恢复力量。”
“我本来就打算去附近的城镇。”不过铭并不准备让她吸食人类的血液。吸点猪血、牛血应该就可以了。这个笨蛋女王连路都不会走,应该也没什么威胁。
“很好。”洛维尔满意地说,“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仆人了。等我重新夺回王位,不会亏待你的。”
“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的主人。以后要叫主人,叫的好听了,我也许还会帮你。”
“你说什么!你这个混蛋!”洛维尔愤怒地骂道。
“以后少说脏话、少骂人,注意点素质。”
“哼!用不着你管!”
还真是一位话多的女王。不过这样也好。铭其实并不知道剑灵对于一把剑或是一个剑客来说有什么作用,就像是灵石的无聊赠品。他只是把剑灵当做旅途中可以说话、聊天、共事的人,好让前行的道路上,不至于只有自己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