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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大漠客栈

沈玉看着远处跪在坟前的那个孩子,在黄沙中的他有些模糊不清,瘦小的身影好像快要被这风沙给吞噬了。

“真是个可怜的孩子!”沈玉轻叹一声,向那个孩子靠近,瞬息工夫就到了他身前。

“你叫什么名字?”沈玉低下头问孩子。

小男孩缓慢的站起身,衣服上的碎条被风吹的凌乱,挽起来的头发也散开了大半,随风在空中飘着。

“我……我叫小季,娘亲……娘亲就叫我小季……”孩子低声抽搐着,仰起头看着眼前的这个人,他曾经见过这人一次,只是有模糊的印象,在什么地方见的,已经记不清了。

“小季……”沈玉低声叫了一下孩子的名字,孩子脸上的泪水和风沙混在一起,整个脸都已经花了。

沈玉发现,这孩子的眼睛透着一股特别明亮清澈的神采,又显得有一些倔强。

孩子身后的墓碑是他几个小时前立好的,墓碑上用他的剑深深刻了的五个字“许文静之墓”,字刻的很深,痕迹锋利苍劲,和这个墓主人的名字“文静”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给你娘亲磕几个头,跟我走吧!”沈玉本想在说些什么,但他好像一直话都很少。

小季转过身轻轻的跪在墓碑前磕了几个头,好像怕打扰到墓里的人。

“娘亲……”他嘴里嘟囔着。

“走吧,孩子。”沈玉伸出手扶起了小季。

小季走几步就回过头,向那个墓碑恋恋不舍看一眼,风沙越来越大了,天地间都变成了褐黄色,两个身影慢慢的消失在了这黄沙的世界。仿佛他们从没有来过,这里有的只是漫天的黄沙……

客栈的门被咣的一声踹开了,两个人快步冲了进来,漫天的沙子瞬间灌进屋里。

“这是什么鬼天气,老子的眼睛都快灌满沙子了!”冲进来的一个声音怒骂到。

“就是,就是,非要我们来这鬼地方,也不知道大人是怎么想的。”跟着一起进来的另一个声音也是满口的抱怨。

两个人戴着的羊皮帽子已经变成了棕黄色,上面落满了黄沙。

先前进来的是一个身高八尺的精壮汉子,摘下帽子正使劲在门框边上甩着,他身着一身黑色紧身长袍,腰间用一条藏蓝色束带扎起来,尤其显得高大魁梧。

精壮汉子抬起头环视了一下这间客栈,这是一家实在不算大的客栈,一楼大厅里只有六张方桌凌乱的摆放着,桌子两边各放着一把长条方凳,桌子和凳子上也满是沙尘。

他抬眼看向最东边靠墙的角落,那里坐着一个身穿青色长衫的男子,正在独自喝酒。桌上只放着一碟酱牛肉,看样子几乎没怎么动过,桌上也没有杯子。

只见那人拿着一个铜制的长嘴酒壶,非常优雅的微微仰起头,然后酒就从那壶嘴缓缓的倒入口中,不紧不慢。

精壮汉子看了片刻,竟然看的有些发呆,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被这个喝着酒的人吸引,连甩帽子的手也停了下来。

“大哥看什么呢?咱们赶紧要两壶酒暖暖身子,这天气不但风大,也真是有些冷。”

后进来的这人,关上门以后就拍打着自己的衣服,他穿的一身蓝色缎子长衫已经快要变成黑色了,黏在上面的沙子很难弄掉。

他虽然有些气恼,但是拍打衣服的动作却显得很小心,好像生怕弄坏了身上的衣服。跟他叫大哥的那人相比,他显得有几分书生气质,身材不算高大却比例很协调,高高的发髻上面插了一根碧绿的玉簪子。

“掌柜的,来两壶酒,再给来些吃的。”先前的汉子回过神来朝着柜台喊道。

“两位客官,旁边的那个盆里有水,两位先洗洗,酒马上就来。”从后厨小跑着从来的伙计热情的招呼着,用肩上的抹布随手掸了几下桌面就去拿酒了。

两人洗了把脸,在西侧的桌子旁坐下,精壮汉子拿起桌上的酒壶也没往杯子里倒酒,反而打开壶盖仰起脖子一口喝下了大半。

“这酒够劲!”半壶酒喝下去,让他的脖子都有些红了起来。

“大哥真是豪爽之人!”书生状男子眯眼笑着,自己倒了一杯酒也一饮而尽。

“庄老弟,你说咱们这趟来塞北大漠,真的会找到那个人?”

“我感觉八成白跑,也不知道大人是从哪得到的消息,说那个人会来这里。”

“哎,也别这么说,大人的本事自然不是我们能揣测的,他既然让我们来这里,肯定有他的道理!”精壮汉子说到大人的时候,满脸崇敬之色。

“这塞北大漠绵延数百里,就算那个人真的来了,咱们这么找不也是大海捞针吗?”被称为庄老弟的男子说着又喝了一杯酒,似乎他对这趟差事心有不满。

“我们现在的地方是进入整个大漠的必经之路,几十年间凡是想进大漠的人,只有通过这里一直向西北才可进入,据说根本没有其他路可走。大漠风沙漫天,尤其现在又是风季,贸然从别处进入,无异于自寻死路。”精壮汉子边往嘴里塞着肉边说。

“既然王大哥都这么说了,那我们就在这里住下,守株待兔便可。”二人边吃边聊着。

如果这是在关内,江湖中多数人很容易就能认出此二人。两人也是关内成名多年的高手,被称作王大哥的汉子,成名绝技是一套失传已久的拳法,名唤御风拳。

据说这套拳法,是百年前一个叫边承的人所创,此人靠着这套拳法独步江湖,以一己之力,挫败了当时整个以拳掌功夫立身的江湖门派,一时名声大震。

但后来这个人忽然销声匿迹了,这套拳法也就跟着消失了,直到十年前这个叫做王勇鸣的人出现,这套消失的拳法才又重现江湖。

谁也不知道他这套拳法从何处得来,一度甚至被怀疑,是有人冒充御风拳的名号故弄玄虚。直到有老一辈的人亲眼见证,才证实这御风拳又重现江湖了。

被称作庄老弟的人名叫庄贤风,成名绝技是他的闪电刀,但奇怪的是,好像谁也说不出他的刀是什么样子。

有人说见过他出刀的人都死了,甚至有人说闪电刀用的根本不是刀,而是一种暗器。如果有人看到这两个人走在一起,一定会惊骇不已,而且这两人看样子是在替同一个人办事!

还不到黄昏时分,天色就完全暗下来了。风没有那么大了,天空的颜色却变成了暗红色,像一只巨兽的眼睛凝视着整个大漠,给人一种末世的压迫感。

沈玉停下脚步抬头看了看天空,紧缩的眉头凝成了一团,妖异的天象让那张永远处事不惊的脸也微微变了色。

“孩子,我们得加快赶路了,到我背上来!”他蹲下身,对身边的小季说到。

“恩!”小季脸上的泪痕也已经被风沙吹的完全干涸了,一道道黄色的痕迹,朝不同的方向爬满了他瘦小的脸,就像蜘蛛在他脸上结了一个网,在红色天空的映衬下说不出的怪异。

“天完全黑下来之前必须赶到客栈!”沈玉他心里想着,背起孩子,脚下加快了步伐。

“叔叔,我们去哪?”背上的小季忽然问了一句。

“客栈,大漠入口处唯一的客栈”沈玉嘴里说着,脚下速度不减,背上的孩子仿佛没有重量,他能感觉到的只有孩子的体温。

小季没在说话,沈玉注意到自己身上的黑色长衫,在奔跑的过程中闪着血一样的红色光芒。

以至于他产生了错觉,自己好像回到了六年前那个血色的夜晚,不一样的是,那是真正的血,人的血,染红了他的剑,染红了他的全身,染红了整片大地……

王勇鸣和庄贤风酒足饭饱后,跟掌柜要了一个房间准备休息。

在上楼的时候,王勇鸣又不经意的看了东边角落里的那人一眼,他依然保持着一个姿势坐在那,不再喝酒了,桌上的肉也没有动过。

“一个奇怪的人!”他喃喃自语着,摇摇头说到。

“王大哥说什么?”庄贤风朝着他看的方向,也看了那个人一眼。

“没什么?那个人从我们进来后一直坐在那,没有动过,也没有说话,一个奇怪的人。”

“不用理他,无名之辈!”庄贤风满不在乎的说了一句。

在庄贤风这样的人眼中,一个陌生人根本不值得他去关注,原因很简单,一般人对他们根本没有威胁!

说到威胁,其实对于他们要找的那个人来说,两人还是有几分忌惮的,虽然他们从未见过那人,但是那人的传说太多了,应该说那人本身就是个传说,在那人面前,他们两的这点传说就不算什么了!

一个时辰后,沈玉看到了远处的客栈,这家客栈之所以都称呼他为客栈,是因为他连个名字都没有,就更别说什么招牌了。

这家客栈是什么时候建立起来的谁也说不清楚,据说最早是进出大漠的商人建的,他们把牛羊卖到关外,以换取粮食和铁器,为了方便商队休息,就在这大漠的入口之处建了一间房子。

随着进出大漠的人逐渐增多,有人便把这里修建成了一家客栈,客栈的主人几经变迁,但是客栈却一直留了下来。

现在经营这家客栈的是一家三口,儿子做伙计,父亲是掌柜,老板娘负责做一些简单的饭菜,其实所谓的饭菜也只有一样,酱牛肉,不过客栈的酒很烈,也适合这里的气候。

沈玉来到客栈门前时,天空已经变成了猩红色,看上去格外的狰狞,他脑中那一幕又不经意的浮现,这让他感到一丝不安。

马厩里有几匹马也在狂躁的嘶叫着,仿佛也感受到了这天象带来的压抑。

他放下背上的小季,推开门环视了一下大厅,里面空无一人,连柜台里的掌柜都不见人影,他走到柜台前敲了几下桌面,掌柜听到声音从后厨出来。

“这位客官,我还以为这天气没人来了,正准备要关闭店门休息,您看您就来了。”掌柜欠身笑眯眯的看着沈玉。

“给我一间房,二斤牛肉一壶酒,送到房间里。”沈玉没有表情的说到。

“好嘞,我先带您上楼去房间,酒和肉马上送来!”

“这还有一位小兄弟,刚才都没看到,真对不住。”掌柜走出柜台时看到了小季。

进入房间后,掌柜看到二人身上沾满了沙子:“我去给您打些水,您先洗洗!”掌柜说完就要转身出去。

“等等”沈玉叫住了掌柜。

“这位客官,还有什么吩咐?”

“客栈里今天住了几个人?”沈玉问到。

“除了您二位以外还有三位,有两位是一起的,两个时辰前来的,还有一位是昨日就住进来的。”掌柜如实回到。

“好了,你去吧!”沈玉心里隐隐有一丝担忧,在进入大漠的时候,他就觉得好像有人一直在跟着,但是以他的功力却丝毫找不到那人的踪迹,这也是他真正担心的地方。

自从得知许文静孤身一人来到大漠,沈玉就用最短的时间赶了过来,可是见到许文静的时候,她已经奄奄一息。

他想不通,许文静为什么要带着只有五岁的小季来这里,这分明就是有去无回的选择。

当年陆明川进入大漠之后再无音信,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已经过了快六年的时间,陆明川几乎不可能活下来,大漠也被人叫做死亡沙漠,一个人在这里是真正的九死一生。

想到这里,沈玉觉得这背后一定隐藏着什么他不知道的原因。许文静没来得及说,也许小季知道些什么,等过些时日离开了大漠,再找机会问一下小季吧。

想到小季这孩子,沈玉看着他稚嫩的脸庞,感到一阵的悲凉。恩怨是个深渊,只要有人存在,就会一直延续下去,没有终点……

“王大哥你听,外面好像有人来了。”庄贤风半倚在床上,手里擦拭着一把不足七寸长的小刀,他在闲暇的时候便会擦拭他的刀。

只见那把刀的刀身只有四寸长短,而且非常纤细,弯弯的像一枚新月,却是通体黝黑的颜色。

刀身在几乎无光的房间中闪烁着冷峻的光泽,刀柄雕刻着一些花纹,像是某种图腾,也像是真正闪电的形状。

“都说见过你刀的人都死了,我这不是活的好好的。”王勇鸣没接他的话,反而调侃了一句。

“王大哥说笑了,我的刀在你的拳头面前也只能切个白菜了。”庄贤风讪讪的笑着说。

“庄老弟过谦了,你的刀名震关内,可比我这拳头名声大的多,你还别说,有时候我真想试试你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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