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补课,其实也是一起学习,约了在图书馆见面,带上各自的复习资料,面对面坐着,就可以开始学习了。
一起做数学卷子,遇到不会的,看不懂解析的,林寻就去问温新阳,写英语卷子的时候,林寻会给他讲解语法,最关键的还是英语作文的部分。
他写的也没什么问题,平平淡淡的,没有出彩的地方,不容易加分。虽然晖哥说了无数遍的不喜欢“As an old saying goes……”这一类的话,全校用的人也不少,林寻倒是不再用了,比起那些谚语,她更喜欢用自己在书中看到的漂亮句子,不过这个显然不适用于温新阳。
“这份笔记你回去看看吧,里面的句型你也可以背背,还有注重连接词,你也别总是用firstly,sedly……besides,in addition,last but ,as for这一类的你也可以用用,不至于审美疲劳。”林寻说。
温新阳带着痛苦的表情点头,他不用别的就是为了省事。
一看到那样的表情,林寻忍不住笑了:“别那副表情了,还有你最大的问题就是,字太丑了。”
温新阳的字确实不算好看,高一的时候,语文老师三申五令至少每三天要练一张字,他照着做,也没什么进步。
虽然大部分男生写字都并不好看,可是字写得好看确实很加分啊,陆成瑞就写的一手好字,所以每次语文作文分数都挺高的,语文老师不止一次强调过字写得好看的重要性。
“这我也没办法啊,再说了,字要写的那么好看干嘛,能看懂不就好了。而且,万一我以后要写一些核心技术,随随便便能看懂了不就泄露机密了吗!”
简直是强词夺理!
“我不管,我每天监督你练字,中文和英文各练一张。”
“……”他突然就有点后悔了。
这样两人一起相处的时光,让林寻觉得非常开心,一起学习就很好,她真的很喜欢这样的感觉,一抬头就能看到温新阳在努力学习,让她更有学习的动力。
上一次高考之后,温新阳就丢掉了物理和地理,林寻瞥见他的草稿纸上有不少化学方程式,她都已经完全看不懂了,感觉学化学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他做题的时候,会不自觉地皱一下眉,非常轻微,而且遇到比较难的题目时会轻声念题目,也许并没有念出来,只是有个口型而已。他是双眼皮,而且睫毛很长,一个男生怎么能有这么长的睫毛,眼睛很好看,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
咳咳,不能再想了,还是写题目,写题目!
林寻揉了揉太阳穴,又继续埋首英语阅读题了。这是她最擅长的题目,晖哥曾经说过,他带的班级,阅读永远是做的最好的。
据小道消息,这句话是真的,六班跟平行班最拉分的题目就是阅读。其实大部分人都觉得三班应该是英语最好的班级,因为大部分都要出国,可正是因为这样,他们会去学习别的语言,精力就被分散了。
在收拾书包打算回去的时候,林寻把礼物给他了。带着一丝期待,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期待什么。
“谢谢。”
“不客气。”
次日,他们也一样在图书馆里一起学习。就像是约好了一样,每一天都在固定的时间到图书馆,然后学习。
对于林寻来说,这是一天中最令她开心的事情,为此她都拒绝了跟李烈一起学习,得到了他疑惑的眼神之后,林寻也没有做什么解释,她从来不会跟李烈解释什么,从以前到现在都是这样。
“林寻,这个单词是什么意思?”
“林寻,这个单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