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认识一下吧,我叫阿强,你可以喊我强哥。”他推着自行车,快步追着我。
我并没有对他的自我介绍作出什么反应,但内心是深深的鄙视。
他看上去有三十五岁了,头发该剪不剪,胡子该修不修,衣服该洗不洗,邋遢外表,一看就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主儿。
我握紧洞箫,盯着四周,寻找摆脱他的方法。
他仍旧死缠烂打:“别这样小气嘛,说个名字又死不了人。”
我仍是一张冷漠脸,自动屏蔽掉他说的话。
“美女,你是哪个村的?怎么原来没见过你?”
继续屏蔽。
“咋不理人呢,你这样我很没面子的。”他说着,一只手伸到我的胳膊处。
我真想此时手里拿的不是洞箫,而是鹤顶红,喷死他算了。
骤然想到余让好像说过,只要用力用的好,洞箫也能把人的脑袋敲一个疙瘩。
我停下,回身面对于他。
他的头发太厚,打下去估计不会疼。他的脸太脏,脏了蕊蕊的洞箫不值。他的手……
我垂眼皮盯了一眼搭在我肩头的手,除了有点干,还算干净。让鸭子上架——勉为其难吧,我深吸口气,用尽浑身力气敲向那只咸猪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