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我来此处作甚?”
方才他带我至一处挂着山水图的墙边,不知按动了什么开关,便打开了这扇门,进入密室,我却发现此处空无一物,甚至光线都很是昏暗。
钱小七早已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拍拍身侧示意我过去。我就着微弱的光线走向钱小七,刚坐下,钱小七就颇为豪爽地递了一个酒坛过来。
“我可是滴酒不沾的,休要带坏我。”我将酒坛推了回去,此时的我,早已忘了几个月前醉酒的情景,一抬眼,怎知钱小七笑的一脸灿烂,我不禁疑惑地看着他道:“笑什么笑?”
“大小姐,你先喝喝看,喏。”钱小七复将酒壶推给我,我也不再推辞。正准备不顾形象地豪饮一番,却又顾忌到不知这酒烈也不烈,于是打开酒壶后,便先用手指蘸了蘸,轻舔。
此滋味难以想象,如梦似幻,甚是可口。“唔,十分好喝。”我特意仰头复饮几口,表达我的喜爱之情,而后若无其事地拧了拧濡湿的袖子。
钱小七分外不解地看着我,“给我看看。”自我手中取过酒壶,豪饮一口,然后还没来得及吐出酒便咽了下去。咸味穿肠,忍不住剧烈的咳嗽起来,“也忒不厚道,这是放了多少盐啊!”将酒壶随意一放,顺手捞起身边的另外一个酒壶。“来!试试这个!”
我口中的咸味总算散去一些,复拿手指蘸了一蘸。芳香馥郁,清甜可口。我激动地护住这一壶酒,“这壶酒可得归我了。”
“好好好,酒归你,我也归你。”钱小七凑过来,被我按住脸一把推了回去。
“我才不要你呢!”我灌了一口酒,想起来到此处的目的,立刻跳起来说道:“钱小七,该给我讲讲沈念安了!”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钱小七流露出一丝近乎悲悯的神色,与尖嘴猴腮的形象截然不符,更增添一份喜感。我找了个舒适的地方坐下,刚好也离他不远,比了个“请讲”的姿势。
钱小七深深看了我一眼,终于娓娓道来。从他的叙述中,我终于明白了关于落水渊以及沈念安的一些事。
落水渊,绝非一渊。而是潜藏在凌国境内的小小国度,外界近乎无人知晓它的存在,因不敢与凌国抗衡,便与世隔绝,人们终年生活在此。据说,只要落水渊之人不随意外出,便无人能寻见落水渊的入口。我之所以会入这落水渊,绝大部分原因是那日如萧二姐妹恰巧外出,救了我。
落水渊中人,向来不轻易搭救外人,救我,不过机缘巧合。一入落水渊,便再难出去。如我那日意欲逃跑,便是激怒了如萧。令她决意要送我来怡碧居,算作是我逃跑的惩罚。奈何我在怡碧居意外地遇见了钱小七。莫名其妙地被当做了沈念安。
沈念安,落水渊渊主之掌上明珠。集温柔婉约与豪爽霸气于一体,是落水渊所出难得的美人。只是这位美人十分喜欢落水渊之外的世界,总是背着落水渊之人偷偷溜出去,被发现后自然免不了一顿严苛的教训。美人姑娘依旧乐此不疲,越挫越勇。后来,甚至生出了永远远离落水渊的心思来。渊主只有沈念安一个女儿,还等着她来继承自己的衣钵,怎么可能会轻易放她走?
只是后来,沈念安还是逃了,且再也没有回来。
她只是简单干脆地留下一封书信,言明三十年后自然有人会代替她归来。
“我记得你同我讲过,沈念安是怡碧居第一花魁?”
落水渊渊主的掌上明珠,竟然心甘情愿去做一花魁?就算是渊主,都不会同意吧!
“这是大小姐的乐趣所在,渊主并不知情。”
我想了想,又问道:“钱小七呀钱小七,为什么这么认定我就是沈念安所说那人呢?只因为一块胎记未免太过于草率。”钱小七瘪瘪嘴,颇是难过的开口说道:“落水渊已经多少年没有外人进来过了!偏偏是你,做了这三十年来唯一进入落水渊的生人...”声音越来越低,似乎要哭了,“大小姐离开了三十年,想我钱小七三十年前还是玉树临风英俊潇洒的男子,如今也成了饱经沧桑的大叔了。”
那真是太可怜了,心爱的女子一声不响离开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等到心上人归来,却发现此心上人非彼心上人。若是我,也会难过如斯的。我抬起手用帕子给他擦眼泪,怎么知道他竟然将头一偏,一边抹眼泪一边继续控诉道:“可惜啊可惜,再也没有人抱着我去花园看风景了。”
等等,我听到了什么?!
“那个时候你多大?”玉树临风英俊潇洒的男子怎么说也是个少年郎吧,难道沈小姐喜欢抱着一个少年郎去花园看风景?
钱小七看见我沉思的表情后,竟然愤怒地咬了咬牙,对我说道:“你想多了,我那个时候五岁。”我一怔,原来是个五岁的小奶娃啊!亏他能想出玉树临风英俊潇洒两个词。
“可是大小姐说等她三十年,三十年后你又正好在怡碧居。世界上哪里有这么巧的事?定是你没错了。”
这个世界上不可多得的巧合,是对的时间,遇上错的你。
我来到这里,本便是一个巧合,最应该做的事是及早脱身而去。看来,我得想办法赶紧离开了。钱小七认定我是沈念安,可是天知地知,我根本不可能是什么沈念安。不过,我又想了想,要是暂时没有办法逃跑,先待在这里也无妨。
“只是,你有没有想过,三十年的时间,足以让沈小姐面容苍老,我又怎么可能会是她呢?”
钱小七一怔,哭的抽抽噎噎,“忘了告诉你了,落水渊渊主给大小姐服用过一种能够青春永驻的药物。”
青春永驻?这落水渊果然是无奇不有,竟然有这么多我从未听过的东西,不过嘛,这些东西怎么听起来就像是骗人的呢?最重要的是,这也不能证明我就是沈念安啊!
一壶酒喝着喝着便见底了,我只觉腹中有火在烧,头脑不甚清明,觉得他这般判断着实太过于草率,使劲的朝两边拉了拉他的脸,朝他吼道:“你给老娘睁大眼睛好好看看。老娘的脸和沈念安的脸是一张吗?”
钱小七被我吓的连眼泪都忘了擦,吸了吸鼻涕,“容貌乃身外之物,气味依旧,便是小姐。”他说着又像狼狗一样在我身上猛嗅了一番。“小姐,你怎么一会儿问自己的容貌为何永驻,一会儿问自己容貌变了的。”继续颤颤巍巍地抹眼泪,“钱钱虽然很怀念三十年前的小姐,但三十年后的小姐,钱钱也很喜欢!”
“我还有一个问题,我今年十四,所谓三十年,分明不符。”
“大小姐哟,你是记错了自己的年龄了吧!”我默默帮他擦了擦眼泪,委屈地说道:“人家哪里有记错嘛!”
不曾想这酒喝时没有什么感觉,后劲却极大,我轻轻晃了晃脑袋,面前的钱小七竟然由一个变成了三个。我一头栽了下去。
有一个无比烦人的声音一直在我耳旁絮絮叨叨着,“大小姐,大小姐?”
不是不想回答他,而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张张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钱小七似乎将我扛了起来,我若醒着定然是要吐槽他这颇不文雅的方式的。可惜,我醉了。
不久之后,我便被放至一张温暖的床上,我咂咂嘴,翻了个身本想安心睡去,怎知身上一股子燥热难耐,我松了松衣裳,还是热的发慌,起身意欲倒杯茶喝。
一不留神滚烫的水洒在了自己身上,烫的直叫唤。我取手帕擦拭,平复了一下心情。不知过了多久,我这才拿起凉的差不多的茶喝起来,总算舒适了些许。只是还是有些醉,心下却没了睡意,忽然想随意走走,权当解酒罢。
怡碧居远不如表面看起来这般寒掺,表面看起来是一座名不见经传的青楼。而其后却有一座格局优美的后院。这还是我在不经意间发现的事。
秋风萧瑟,坐在秋千之上,我还没来得及欣赏一下后院的景致,我忽而思忆起欠下今日那个变态琴师的琴。心下不禁感慨万千,真是去哪里都能欠个什么东西啊!我似乎忘记向钱小七讨一把新琴了!
沈念安从前若是位琴艺高超之人,势必是会留下几把琴的!既然我日后是要顶着沈念安的身份过日子的,倒不如去找一找。我荡秋千荡的愈发地高,眼神无意地一瞟,整个人差点蹦起来。
人生有许多次遇见,时常悲喜交加。而我无比欢喜的遇见,是不经意间你的出现。
一袭白衣的少年正于不远处负手淡淡地望着我。
骄傲,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