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内兵士五百。”
“咳咳!”花错大骇。五百府兵?从前的王府也无此待遇。他心中犹疑,斟酌着说道,“这私养亲兵,乃是大忌,父亲他......”
“无需担忧,不过是为天家练兵而已,侯府对其并无支配权,他们也并非由侯府供养。”
“如此便好,如此便好。”花错松了口气。
“阿错身在乡野,却对京中规矩知晓甚多,的确不是从前那顽劣幼童了。”
“阿姐此言差矣,我毕竟是未来的小侯爷,总要晓得如何在上京生存,侯府虽大,这上京却是天家的地盘,总不能坏了人家的规矩。”
“话糙理不糙,是这个意思。你既已回京,便要事事小心,言行谨慎,如今新帝即位,上京局势骤变,人人居安思危,我等虽不入仕,也要为侯府安危着想。”婉君看着亭外盛开的墨兰,若有所思,“新君即位不到三年,雷厉风行,先后拔除了几位元老,如今,又许与我侯府重任,也不知是福是祸......”
“阿姐,你也不要太过忧虑,父亲为官多年,他自有分寸。”
“但愿如此。”
这一整日,花错都在侯府中闲逛。当把这小小的侯府逛遍,他才意识到,这侯府,或许还不如卧云山来的自在。他很想出府看看,可是父亲忙于公事,母亲与阿姐都是女子,不便抛头露面,他自己又没把握能找回侯府。罢了,既来之则安之。花错心道,我这么大个人,还能被憋死不成?
在成功的烤掉秋月湖里的第二尾锦鳞后,花错终于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观赏鱼的确不能拿来食用。此时的馨兰园已是满目狼藉,花错有些心虚,他看不出这些花木的价值,只是见到新奇的就摘来看看,这是他在卧云山的习惯,然馨兰园毕竟只是个花园,被他这般辣手摧花,已是不堪入目。他有心想要做些补救,却不知该从何下手。眼见四下无人,他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无聊啊。
想到阿姐说的校场,花错实在有些手痒,下山以后他还没活动过筋骨。花错此人从小便是如此——嘴上不干净,手脚不老实。在荒凉的卧云山尚且爱做些偷鸡摸狗,惹人生厌的事。到了这人来人往的上京,他自然忍不住要做怪。
校场上虽说练的是皇帝的兵,可毕竟人在侯府,倘若打伤几个,皇帝也不会知道。习武嘛,总是会挂彩的。花错好一通自我安慰,背着手摇摇晃晃向校场而去。
正午时分,初秋的日头依旧毒辣,一群年轻的士兵歪倒在树荫下休息。忠义侯和校尉不同,前者是真正上过战场,见过鲜血的人,虽已不惑之年,只站在那里就有冷冽逼人的气势,这群新入伍的士兵甚至不敢抬头看他。初入忠义侯府,他们都很兴奋——被挑选到这里来训练的都是未来能成大业之人,或许其中就会有将军的出现,直到开始训练他们才知道忠义侯有多么的严苛古板,训练中稍有不足,就会被严罚。
而此刻,忠义侯不在,难得有机会休息,所有人都懒懒的躲起来。
花错坐在墙头上观察这些新兵,不禁后悔来这里凑热闹。无论是从攻击力还是防御力来看,这些新兵还远不能成为他寻乐的对象——他们既不能成为合适的敌人,又算不上趁手的沙袋。简直是一无是处!他不禁哀叹,这就是所谓最优秀的新兵?照这形势发展,我大旻要亡啊!
花错最后一口吃掉剩余的果肉,“噗”的一声,响亮的将桃核吐进校场。这一击可谓十分的漂亮,果核叮叮当当撞翻了几杆长枪,最后准确的射向演兵台。
响声引起了士兵们的警觉,所有人立刻起身,四处查看。
很快有人发现了正在墙头愣神的花错。
“什么人?胆敢擅闯校场!”
事已至此,若是掉头离开,岂不辱没他“卧云山混世魔王”的英明?虽然老大不情愿,但他还是跳下墙头,抱拳行礼。
几个新兵警惕的审视他,为首者问道:“你是侯府的家奴吗?怎的如此没规矩,校场也是你随便来的地方吗?”
家奴?!花错被气笑了,他低头看着自己,虽说穿的朴素些,却也不是普通家仆可比,他不禁自我怀疑:我看起来很不贵气吗?
“同你讲话呢!哑了吗?”
“这位大爷,您哪只眼睛看出我是个家奴了?”
“鬼鬼祟祟,藏头露尾,还能是什么人?”
我什么时候藏着了?明明就是光明正大的看,是你们自己本事不够!花错暗暗讥讽。
“景行,不必和他废话,丢出去就是!”
“喂喂,你们这是干什么?”见他们围拥上来,花错连连后退,“君子动口不动手,你们还想打人不成?没王法了!”
“明明是你偷窥在先,不将你乱棍扫出只因你是侯府的人,不愿伤了和气。还敢在此喧哗,罪加一等!”
事已至此,怕是无法善了。
阿弥陀佛,佛祖慈悲,我是为自保方才出手,若是伤了人可莫要怪我!花错心中念叨着,同时飞起一脚踹翻了一个妄图伸手拉他的新兵,那人挨了一脚,“啊呦”的叫着滚出去好远。
这一脚甚有威力,登时所有人都不敢动了。
“你、你是何人?”
花错掸了掸束袖护腕上并不存在的灰尘,老神在在道:“忠义侯府家奴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