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这时,有人敲门而入,进来的是个约摸五十岁左右的老头。他端着一盆水,肩上搭着面巾,看见屋里有其他人也没觉得意外。
“小主子,聋叔给您擦擦脸吧。”
唐欢看着他说,“不用了,麻烦你帮我准备点儿吃的和一身女子的衣裳。”
闻言,聋叔放下水盆,领命出去了,连多余一眼都没给余笙,对余笙跟他打招呼也没反应。
“聋叔耳朵听不见,你别白费力气了。”唐欢解释道。
“那他怎么能听见你说话?”余笙不信道。
“他会读唇语。你快洗把脸洗了,跟个花猫似的,看着倒胃口。”唐欢嫌弃说。
怪不得昨晚敲门他没反应。
余笙切了一声,走到水盆边一看,脸上果然一片狼藉!是了,昨晚忘了卸妆,折腾一晚上,现在确实跟个鬼一样。
等她洗完脸,整盆水都变了颜色。恰好这时聋叔准备好东西进来,目不斜视的把东西放在桌上就又出去了。
聋叔是五年前被唐欢从土匪手里救下的,家里人都没了,就一直跟着小主子,照顾他的饮食起居,也就知道了他的怪病。不过,对于小主子的身份,这么多年了他依旧一无所知,只知道他很厉害、行踪不定,只偶尔才回来过夜。
余笙拿东西盖住唐欢的脸,就在屋子里换起衣服来。
唐欢虽然看不见,耳朵却是很灵敏,听见悉悉索索的声音就知道她在干什么,耳朵又悄悄的红了。
余笙换好衣服,直接坐下开始吃早饭,完全没有搭理唐欢的打算。
“女人,你想憋死我吗?”唐欢的声音闷闷的传来。
余笙没搭理,直到吃完最后一口肉饼才拿掉他头上的布。
作为被通缉的刺客,大白天她是不敢出门的,反正无事可做,不如研究一下他的病症。不顾唐欢的反对,她再次扒了他的衣服,做了一个全身的体格检查,尤其是神经系统。然后写了一个药方,让聋叔去买回来,自己亲自熬药喂给唐欢。
“怎么样怎么样,有感觉吗?”余笙问。
唐欢试着动了动,摇头,“没有。”
余笙在纸上画个叉,又重新开始拟处方。
“你是在用我试药?!”唐欢很快反应过来。
余笙头也不抬,“放心,吃不死你。”
说话间,下一张方子已经修改成形,由于还有余药,她直接配了药去煎,懒得搭理快要发狂的唐欢。
余笙这人一旦认真起来,就是茶不思饭不想、不成功绝不撒手的那种人,往好了说是持之以恒,往坏了说就是轴。好在经过她两天一夜的努力,终于有了些许成效,唐欢能动了,虽然只是勉强能下地行走。
“你得意什么,就算没你的药,我明天也能恢复。”唐欢嘴上吐槽,心里却很高兴,这么多年了,终于找到治疗旧疾的方法!
余笙一眼就看出他心里的想法,这样的病人她见多了,如果每个都去计较她也不用干其他事了,她把手里的方子誊抄了一份给他,“这药要疾病发作时才吃,平时别乱吃,记住没?”
唐欢接过方子小心放好,心道:谁没事儿会乱吃药,瞎操心!
“好了,我该回去了,好歹我现在也算你的救命恩人,你现在不方便,但是让聋叔送我一程不过分吧。”余笙道。
主要是她不认得回伶仃坊的路。
唐欢没有拒绝,跟聋叔交代了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