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雪珊睁开眼的第一瞬间以为自己到了天堂,可一张嘴,就是一声啼哭。
任雪珊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来接受自己重生。
这算什么?任雪珊心里苦笑,老天觉得对自己不公平,要补偿?
任雪珊的心理还是病态的,她一直都知道,自己不被爱不被期待存在。可看着王艳小心的哄她,逗她笑,也因为她的笑而开心,因为她哭而着急,不管因为什么,母爱都还是在的,后来那么对待自己,也是因为自己不得爷爷奶奶喜欢才伤心,又不能和公婆吵架,只能打她,希望她乖一点,能讨人欢心。
任雪珊不算恨父母,他们虽然不算尽职,可都第一次当父母,所以她原谅他们。
那么这一世,自己该怎么过?这成了任雪珊最常思考的问题。
任雪珊想起自己短暂的小半生,介意的事不算多,也就那么几件,父母因为自己是女孩不得宠经常吵架,弟弟因为自己而没有看到这个世界一眼,高考影响了一生。
重来一次,这些都可以改的吧?任雪珊想,那就好。她已经不想去想起李思齐,她的介意,不打算包括与李思齐的错过。那是上辈子的错,这辈子不要重复。
任雪珊开始表现出自己重新为人的优势。爷爷奶奶不喜欢她?没关系,她现在还小,可以从小打基础,姐姐嘴甜是天生,她可是有二十几年经验的人,即使自己眼中的世界都是黑暗,但吊打一个小孩子肯定没问题。
任雪珊喜欢笑,这是家里人都知道的,尤其是爷爷奶奶出现,她笑的更开心,伸着小手就往爷爷身上倒,谁都拦不住。等开始学说话,任雪珊自然不会第一句叫爷爷,她心里还是对父母更亲近,不过在成功叫出爸爸妈妈后,任雪珊紧接着叫出了爷爷奶奶。
慢慢开始学着走路时,其他人都不管用,一定要爷爷奶奶在前面逗她,她才颤颤巍巍的往前多走几步,然后扑到奶奶怀里去亲奶奶。
任雪珊的乖巧和聪明伶俐也逐渐显露出来,三岁就能写字,四岁张口背三字经百家姓,邻里邻居直夸她聪明,爷爷奶奶也更喜欢把她带出去显摆,每次她乖乖的给大人表演完节目害羞的窝回爷爷怀里,惹得众人大笑,爷爷就会多给她零花钱。
任雪珊攒着钱,在某天装作不经意的拿出来对王艳说,“妈妈,我想要食杂店。”
王艳其实是性子比较傲气的人,自家女儿争气,她脸上也有光,没有受公婆的气,身体比上辈子好不少,对女儿的话有点意外,“什么叫要食杂店?”
“就是有好多好吃的店,妈妈真笨。”任雪珊扣开小猪储钱罐肚子上的胶塞,把里面的钱都倒出来,撅着小屁股数钱,“爷爷给我让我买好吃的,可食杂店那么多好吃的我都想要,我更想要食杂店,这样里面所有的吃的都是我的了。”
王艳哭笑不得,等任文回家当成个笑话讲给他,任文倒是没当成玩笑,仔细想想家里确实有些余钱,任文由于公务员身份也认识不少人,进货来源不难找,开个小店也好,王艳长得漂亮,任文是一见钟情才求父母定下的亲事,父母一直不太喜欢王艳,王艳身体前几年不太好,一直没有孩子,更是受气不少,好不容易才有了任雪珊。原来任文也不想让王艳整天在家围着锅台转被蹉跎成黄脸婆,可更心疼她的身体。
这几年任雪珊讨得老人欢心,王艳也对他们孝顺,所以对这个儿媳十分满意,就没有那么多挑三拣四。日子舒心,王艳自然也慢慢的开朗,日子越来越顺心,人也越养越好,就是太闲,反而不知道干什么,任文之前就和王艳商量过干点什么,也没商量出来,女儿本来无心的几句话,却让他找到思路。
任文把想法和王艳一说,觉得好像也有道理,不过细节还要一点点研究。任爷爷原来是县长,这几年退休,但路子还是比任文多,任文就去和父亲商量。
任爷爷最初听闻是因为任雪珊嘴馋无意间透露出来的孩子话,有点哭笑不得,听儿子分析后觉得也是个办法,他们养育几个孩子,大儿子家只有任文赚钱,虽然是公职,也不比其他几家来的好,多个赚钱路子更好,没人不想多赚钱。很快事情就敲定,任爷爷帮着找个好位置把商铺买下,又靠自己的关系给儿媳找了进货源,从此王艳也开始忙碌。
任雪珊松口气,她就担心王艳和上辈子一样,在家呆的时间久了容易胡思乱想,毕竟任文的公务员身份很吃香,这时候也刚三十左右,总在外应酬,谁都不能保证没人看上任文,为了不让王艳自卑,觉得自己身无所长,任雪珊没少花心思,最主要的,就是让她有自己的事业,这样才能自信,才更吸引人。
任雪珊的成绩从上学开始就是第一,门门第一,她有点无奈的看着课本上的百以内算术题,觉得这是对自己的侮辱。可她又不能表现的太过明显,要知道任文王艳可是想让她跳级的。
任雪珊虽然也想,但她也担心自己的状态,如果在小学连跳几级,这样太惹眼,会被认为天纵奇才。她一直优秀还好,可她也知道自己初中的成绩,虽然名列前茅,却绝对不是第一,一旦出现成绩滑坡,以后就很难找回,高中的课本她已经忘得差不多,到了高中,她肯定直接泯然众人,别人只会一边惋惜她终究没冉冉升起,一边暗自嘲笑。她既然决定要成绩稳扎稳打,那就绝对不能允许自己出一点点差错。
任雪珊找机会让父母送自己去隔壁的初中英语老师家学英语。大城市的孩子从小就学英语,还有兴趣班,这县城太小,兴趣班这里根本没有,也没人教,英语也是初中才学习,落后太多。
任雪珊不想落后,那就要从小学习英语,她记得上辈子高中时英语老师在讲一篇阅读理解时问大尾巴的是什么动物时,她想也不想的回答狼,结果通篇没有一个狼,答案是松鼠,为此她差点被英语老师拉进黑名单。
任雪珊向来听话乖巧,如此认学,虽然任文王艳不知道为什么,但觉得是好事,就把刚一年级的任雪珊送去跟着一群初中生学习。
任雪珊虽然英语差,但还是有基础的,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孩子小,记忆力超群,任雪珊很快跟上初一的课程,英语老师啧啧称奇,她丈夫也是初中老师,不过是地理老师,任雪珊理科太差,高一时生物拿到了全年级最低的九分,这辈子她也不打算学理科,这下好了,背完英语课文就跟着地理老师把地理也先学了。
任雪珊也算在街坊四邻出名了,才一年级,初一英语和地理就开始学习。任爷爷几乎乐开花,太给这个土地主的家庭长脸,越看任雪珊越满意,除了不是男孩子传宗接代,没有任何缺点。
英语老师和地理老师也发现了孩子的好学,但这是别人家孩子,不能说让人家跳级,毕竟还不到七岁,谁知道是不是伤仲永。不过每次学校考试,两个人都会偷着给任雪珊带回来卷子让她做,然后判分。
任雪珊打心眼里感激这两个老师,虽然不是免费的补课,但对自己如此上心,她更是来者不拒的拼命汲取,趁年级还小自己根本不需要担心学习,她要把以后的基础打好。
到了三年级的时候,任雪珊九岁,她不记得弟弟是自己多大的时候来的,可总归就是那一两年,果不其然,很快王艳就怀孕了。任雪珊心里都快乐开花,虽然她重生了,但她有时候也会恍惚,生怕自己不过是大梦一场,皆是虚无,或者被老天发现自己是个错误收回生命,弟弟正好,她亏欠那条小生命,她要全力弥补回来。
任文当着父母的面假装不那么上心的问任雪珊想不想要弟弟,但语气十分小心,任雪珊太乖太懂事太聪明,他们都把她当心头肉,怎么舍得让她产生父母有了弟弟就不爱自己的想法,如果她说不要,他们也就不要,以后更用心疼爱她就是。
任雪珊恨不得立刻回答想要,可她不能,她是个九岁的孩子,看问题简单,所以她假装问个幼稚的问题,问爷爷奶奶还喜不喜欢自己,其实她知道,有了孙子肯定不会再如以前那么喜欢自己,没关系,她恨不得他们更喜欢弟弟。她一如既往的优秀乖巧,很会讨他们欢心,他们更喜欢弟弟也没关系,更喜欢弟弟,也就对父母更满意,儿女双全,他们会开心,虽然任文会丢掉工作,会有罚款,可家里超市这几年越干越大,也有了积蓄,足够缴纳罚款,大不了任文和王艳一起开超市。
任爷爷故意逗她,是会分喜欢给弟弟,那怎么办。
能怎么办?不能怎么办,这样更好,任雪珊歪着脑袋说,“弟弟那么小,你们分过去的喜爱也没有那么多,我这么大,你们喜欢的更多,弟弟那么小,又没有那么多喜欢,他会哭的,没关系,我会多喜欢弟弟,把我的喜欢给他,弟弟就不哭了。”
任奶奶把任雪珊搂进怀里,摸着她的头发心啊肝啊的叫着,她想,好了,弟弟,我亲爱的弟弟,我终于要见到你,终于可以疼爱你。
任平洲的名字是任爷爷起的,说是雪山伫立在广阔大地上,其实是希望他们姐弟同心。
任雪珊确实喜欢弟弟,不只是因为愧疚补偿,任平洲长得像王艳更多,大眼睛,皮肤白皙,喜欢往任雪珊身上涂口水,然后傻兮兮的笑。任雪珊抱着他一点也不嫌弃,她要把弟弟教的为人正直,不卑不亢,成为父母的另一个骄傲。
到了初一那年,姑姑家的哥哥在S市买了房子,把姑姑接过去住,这一去,几乎就不会回来。任雪珊在那里生活过几年,也确实知道那边的一切不是这个小县城可以比的,弟弟也快能上幼儿园了,她可以靠着重生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可弟弟呢?他没有这个的运气,一切都只能靠自己。任雪珊想让父母也往南方发展,反正他们才到中年,还有大把拼搏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