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周志远沉稳地点点头,也不多话,转身继续杀敌。
有了周志远的帮助,宋榆雁体内的空虚的痛感才散了大半,手上光芒闪烁,她凝结出了一把短剑。
将短剑缠在灵凤鞭头,锐利的光芒让人心生恐惧。低头看着握住的握把,那里有一块残留多年的血迹,虽然靠着特殊手段让它保留了下来,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还是从鲜红色开始加深,如今已经变成了一块暗棕色花纹。
记忆中的充满了笑意的翠绿色的眸子比金鼓还要有用,想起它,想起他,宋榆雁觉得胸口处充满了战意。
“呼,加油。”
右手毫不犹豫与留情地挥出灵凤,锋利的剑刃划过何军的致命处,牵扯出一道又一道的鲜红血迹。
从战争打响到现在已经过去了近三十分钟,蛮荒军的战斗力着实让何军心凉。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何军方面和蛮荒城的距离越来越近,地上的属于蛮荒军的尸体越来越多。
宋榆雁忍住不看脚底下那一张张沾满鲜血的熟悉的脸庞,他们,都是与她并肩作战九年的战友。眼见着他们一个一个地倒在地上,心中充满了悲痛与无能为力。
内力空虚的痛感再次袭来,比原先更加严重,她挥鞭的动作渐渐无力起来。
“噗!”
宋榆雁晃神之际,一名何军眼疾手快,狠狠地将尖枪洞穿了宋榆雁的左肩。宋榆雁本已痛得麻木,是因为听到了刀枪入肉的声音才反应过来。
身子站稳,宋榆雁左肩狠狠一个用力,那人连人带枪都被甩飞了去。肩部的疼痛愈发明显,大股大股的鲜血从伤口流出,染红了宋榆雁莲藕似的白手臂。
不远处的周志远也挂了不少的彩,看到宋榆雁被刺中,心里一急,直接扫开正在激战的两名何军,就朝宋榆雁狂奔而去。
“噗!一把尖枪贯穿她的右肩,宋榆雁身眼前一黑,身体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宋榆雁右手一挥,灵凤带动着短剑划破敌人的喉咙,因为疼痛而晃神,她没有发现身后举枪悄然靠近的几名何军。
他们奸笑着刺出尖枪,心里满是得意,因为他们马上就要杀死这个打败了彭将军的宋人了。
“小雁!”伴随着周志远惊恐一呼,宋榆雁还听到了刀剑入肉的声音,这次不比方才听到的,这次的声音,很大,很刺耳,她还能感觉到耳膜的疼痛一直传到了心脏之处。
后颈一热,宋榆雁不用看都知道那是什么,这种温度,她再熟悉不过。
站了片刻,宋榆雁发现自己并没有多出伤口来。脸色一白,一股强烈的不详之感袭来,宋榆雁惊恐地回头。
宽阔的后背已经被四把尖枪洞穿,还有几滴鲜血从枪刃处滑下,滴在地上。那熟悉的身影,让宋榆雁恐惧万分。
“队、队长……”喊出已经四年没有喊过的尊称,宋榆雁接住了周志远倒下的身子。
饱经风霜的脸上充满了皱纹,嘴角不停地流出大股大股的鲜血,周志远眼中的神色愈发黯淡,浑身因为疼痛而颤抖着。
“小、小雁……”他轻声地喊了她一声。
“我在……”宋榆雁眼眶通红,悲痛万分。已经无力回天了,四把尖枪中有一把洞穿了他的心脏,就算自己是空前绝后的绝世大神医也无济于事。
“好好活着,保卫蛮荒。”周志远紧紧地握住她的手,声音越来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