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爱德华无心学武,而是选择成为一名魔法师,魔法师是出名的门槛既高,又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学习成长,才能合格的职业,穷经皓首,直到满头华发,仍是魔法学徒的例子,也不罕见。
爱德华今年十四岁,就已经是二阶魔法师。
他的老师,都要感叹一声,这就是天才!
爱德华摇了摇头。
普通人的世界,还真是可笑而荒诞。
“我大概明白,父亲为什么要把我从帝国东北叫回来了。”
弗雷德听到爱德华的喃喃自语,心中却是不以为然。看来,聪明人也有聪明人的坏处,那就是想得太多。
作为一名忠心的管家,还是本家族的成员,弗雷德不会像其他仆人一样,畏惧自家的少爷:“少爷,我想,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老爷怕您跟帝国东北那位爷……学坏了。”
那位爷……指的是帝国东北,一位非常出名的伯爵。
那位伯爵也是年轻人,今年十八九岁。但,他和自家少爷完全不该是一路人。
他是以喜欢和泥腿子们一起喝酒吃肉、爱好打猎、言行粗鄙而闻名贵族圈的。
少爷在帝国东北,不知道为什么,整天就爱和那家伙厮混在一起,学业都耽误了。
没想到,爱德华却喟然叹道:“弗雷德,你还是思虑得太少了啊。我们狄鲁斯家族已经隐忍数百年,如今虽仍保有公爵领地,却不属于选帝侯的一员,在帝国贵族中,早就声名不显。父亲让我去东北,就要我去结交豪杰,闯下名声去的,我也做到了,如今帝国东北的贵族,哪个不知道‘天才的’爱德华?”
弗雷德暗暗点头,他还知道,少爷在东北的女性贵族圈子里,还有个外号,“俊美的”爱德华。
“现在把我叫回来,是因为,结交豪杰,闯下名声的任务,我已经完成了,我亲爱的父亲希望我回来学习治理领地的艺术。这两位伯爵,就是我此行该整治的对象了。”
原来……原来是这样的?
弗雷德再次震惊了。
老爷分明不是这么说的?弗雷德在接回少爷,成为少爷的管家前,正是公爵老爷的管家,他是亲眼看到公爵撕开密信之后破口大骂,数落那位“泥腿子伯爵”的不是,然后让自己赶紧把少爷接回来的。
难道……老爷是不信任自己,专门做给自己看的?
心机深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