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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栾毅的混蛋!

军中自有黄金屋,军中自有颜如玉。

在汉时,还尚未有‘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的说法,与之相反的是,真正有出息、有志向的男儿,都会参军。

毕竟,比起整天对着经书摇头晃脑,参军打仗更对热血男儿的胃口。

寻常百姓不论;但凡是家中有点余钱的小地主小商人,就都会为把儿子送到军中使尽浑身解数。

汉室军队可不是想进就能进去的~

汉律明确规定:高不足七尺、重不足二百七十斤者,勿征。

而汉一尺约24厘米,一斤约250克。

也就是说,但凡身高没有一米七,体重不到六十五千克,人家根本不收你!

所以,几乎有志于将家中后辈送入军中的家庭,都会从小全方位培养家中最有出息的儿子。

这种人,是汉室军队最喜欢的士兵来源,良家子。

他们从小肉食不缺,家中还会请退伍军卒给他们教导武艺,要是有条件,还会托关系请军官,教授战场经验和文韬武略。

与此同时,还会从佃农或奴仆中,挑选出一些孔武有力的,为自家麒麟儿从军的亲兵;到了军中,他们也不会被打散,通常会让那个被全家寄予厚望的少年,做手下亲卫的军官。

原本是农户甚至奴隶的亲卫,需要自家少爷带领他们得到战功,以此改变自己地位的出身,或用得来的赏赐改善家庭的生活。

若是不幸阵亡了,主家也会照顾好家中妇孺,保证他们的物质生活。

而从军的良家子们,则需要手下士卒在保护自己安危的同时,勇敢作战为自己立得武勋,让家庭得以鸡犬升天。

二者可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栾布撇开脸皮不要,将韩睿强留在身边,就是想要将其作为栾毅日后建功立业时的左膀右臂。

郑钟早年也曾参军,但被百里挑一的严苛征兵制度刷下来了。

至于原因,根本不是那个文吏所说的‘阁下身高不足七尺’,而是他的身份背景——游侠。

要说起来,游侠其实是最好的兵源,毕竟比起从小娇生惯养,只练过一些花架子的‘良家子’,他们更懂得如何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以及如何杀人。

但是,自从先帝细柳阅军后,天下已经几乎没有愿意用游侠为士卒的将军了。

他们想要的,是如周亚夫麾下那支细柳营般,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大敌当于前而阵型不散;敢架着长枪对先帝御銮威胁‘哪怕你是皇帝,没有虎符也不能进去;再往前格杀勿论’那般冷血无情,具有钢铁般纪律的军队。

良家子,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这就是先天优势;而他们作为寻常百姓,出于对秩序的习惯,更会服从上官的命令。

反观游侠,虽然具备不错的身手底子,但终归补不上从小喝奶吃肉长大的良家子们;深入骨髓的散漫和倦怠,以及对秩序的无视,让任何军队都不愿意收他们。

想着这些,郑钟只能无奈摇了摇头,回到了住处

翌日醒来,郑钟升了个懒腰,打开房门,看到属下等候在此。

“虎子走了?”

属下恭敬地回道:“刚走,小弟目送其出了东城门。”

“要不要派人···”

说话间,手掌在脖颈处虚抹了一下。

郑钟长叹一口气:“不必了~做人留一线。”

踏出房门,边走边询问道:“云中那笔大买卖是个什么来路?”

属下恭敬拜道:“截杀。”

“云中有人接过,失手了。”

郑钟孤疑道:“可是权贵?”

属下道:“应该不是,据说是个乡野村夫;上过战场,有些身手。”

郑钟安下心来:“雇主是什么底细?”

属下疑惑道:“雇主,是云中失手的那伙道上弟兄···”

沉吟片刻,郑钟还是没法下决心:“先跟手下弟兄商量商量,再决定吧。”

说话间,来到一栋破旧的小院——

他们的老巢。

进门,映入眼前的是一处庙状结构。

屋内两侧十数只宽椅,左右相对,上首一把独座,立于高台之上。

郑钟进门,大刀阔斧坐于上首,放眼望去,堂内坐满了人,各自身后站着几十号弟兄。

“今日,先把其他诸事都放一放,商议一下云中那比大买卖。”

说罢,回头看向贺重:“将具体内情,于众人分说一番。”

“是。”

贺重稍稍上前,冲众人一拱手,便道:“云中传来的消息,这笔买卖,是截杀一伙从云中而来,经过上郡的人马。”

“大概百十号人,目标是其中一人;取其人头,买卖就算成了。”

回头望向郑钟,见他点点头,又道:“订金十金,事成之后可得百金!”

顿时,堂内众人呼吸猛然加重,双目充斥着贪婪。

郑钟冷眼旁观着这一幕,知道商量下去也没有意义了——这些人,眼里已经只有那一百个金灿灿的金饼了。

这不,手下众人已经坐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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