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试修改版)求票!求收藏!
(修改版本01)
不周山北部!
常越等人的足迹从不周山南部,走过不周山西部,如今他们来到了不周山的北部。
一路上打打闹闹,让常越的队伍越发的亲密起来,并且对于常越也都越发的依赖。
如今大家都有了明显的进步。
就比如通天的个头已经长高了,如今已经跟一年级的小学生差不多了。
就连原始的也长大了不少,如今的原始已经变得比较沉稳了。
毕竟,挨了一路的毒打,但凡是长点心的,估计也会变得沉默起来。
老子还是那种吊儿郎当的样子,但是现在的他已经能帮助常越做不少事情了。
同时常越现在也不怎么调教老子了。
并且对常越,老子还是比较肯定的。
当然如果不叫老子“老蛋”的话。
这里面其实变化最大的还是小凤凰“常凰”,此时的常凰已经度过了幼生期。
如今的她已经退下了绒毛,长出了漂亮的七彩翎羽。
如果不是小凤凰的体型太肥的话,现在的她怎么也能称得上是亭亭玉立。
当然,时间没有如果。所以小凤凰现在很痛苦。
她想减肥,但是还经不住美味的吸引,然后每每都是吃完之后,自己躲起来,痛哭流涕。
你品,你细品,这是不是跟某些人很像!
虽然常越等人也时常安慰她!但是对于傲娇的小凤凰来说。
“肥胖就是原罪!可是我自己既然还是是帮凶!好吧!就让我一个人静静的胖死吧!”
咳咳!我们不用去理会某个犯了公主病的小鸡仔,还是说一说常越等人现在的处境吧!
此时的常越等人,或者说是常越。她被人打劫了,是的你没听错,是打劫!
话还要从前一天的傍晚说起。
“这…这居然是…是一只狐狸?我去!这也TM太大了吧!”
抬头望着那只正趴在地上假寐的巨兽,常越满脸不可思议的说道。
“娘,这个好吃么?”
一旁通天跃跃欲试的说道。大有一种“你要敢说能吃吗,我就赶去给它弄死!”的架势。
“额!能不能吃我不知道,但是这个体型,应该不太好动手吧!”
常越表现得有点怂。不是她不想尝一尝这狐狸是什么滋味的。
而是她觉得这么大的野兽,不是灵兽也是妖兽,杀之不易,毕竟如今的洪荒什么样,大家有目共睹。
如今的洪荒诞生的灵智实在是太少了,若是眼前这一只是该种群唯一的一只灵兽,那岂不是有伤天和。
所以她觉得还是不要做的太过分比较好。
然而在通天看来,这都不是事,即使灭了又如何。
他的义兄可是世间唯一一个大罗金仙。这凶兽在猛能猛地过义兄?
嗯!没错,他的义兄就是我们的清禅大仙,二哈同志——哈世齐!!!
常越看着身后兴奋异常的四人,撇了撇嘴。心想:“这一帮都什么玩意儿,就TM知道吃。”
——显然常越故意的把自己抛出在外了。
常越其实心想说“实在不行我们可以把它圈养起来,至少也得等到他们繁衍了后代再吃”。
额!想到这里常越口水头快出来了。
嗯!不急等以后回到自己的家里再说。
“天儿啊!你们要记住,这个世界还很弱小,我们不能随随便便的就动手,知道么。
我们不能只是因为这个狐狸看着比较好吃就把它打死,万一这狐狸是世间仅存的一只呢?
是不是因为我们这种生物从此就要消失在这洪荒了?我们要爱护和平。
不能因为你嘴馋就让万物灭绝不是么?现在天道老爷正在为了这个世界的演化而努力着。
我们作为他最信任的人,可不能给他添麻烦啊。”
常越语重心长的说道。
“哦!那好吧!”
通天无比失落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