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姆斯吃力的吞咽着自己口中的唾沫,拿着碳条和羊皮纸的手怎么也拿不稳,那些本熟记于心的单词和字母变得扭曲,写写画画了好几遍,都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直到戴面具的男子再次开口,杰姆斯才一幅如梦初醒的样子,赶紧丢掉自己手里如鬼画符一般的羊皮纸,重新拿出一张,工整的记录起来,一行行漂亮的铅笔字再次跃然纸上
虽然杰姆斯已经尽力让自己进入了工作的状态,但他的脑海里面还是情不自禁的感到一阵阵的发晕,作为一个书记官,杰姆斯清楚的知道,这代表着什么。这可能是他这一生记载过最有价值的史料了。
“大普鲁斯历 1037年7月21日晨,有归人自海外来,系大普鲁斯历1035年9月3日阿巴斯奇亚王南征之义军,口述者称苏丹国穆拉斯坦亡国,但凡沿罗姆河沿岸之亚唛民皆死省略“
文章记载这里,杰姆斯突然听到一声巨响,抬头望去,竟然是一口巨大的箱子从船上运了下来,只见这棺椁金碧堂皇,是杰姆斯此生都没见过的富贵景象。箱子通体用金银打造,上面镶嵌的珠宝不计其数,哪怕是上面最小的一颗都比杰姆斯见过的最大的宝石更大。
因为这番景象实在是太过吸引人,周围的民众纷纷围上去,想要摸一下这口不凡的箱子。结果市民们还没有摸到箱子,就早有一群士兵将那口箱子团团围住了。那些士兵虽然身上多半带着残疾,身上的甲胄也有多处残破的痕迹,但身上却带着一股毋庸置疑的精锐之气,不过十几个士兵,站在箱子附近,竟然有了千军万马般的气势。
杰姆斯看到这一幕,扭头对身披灰袍的修士说道:“大人,早就听闻亚唛人的国家无比富庶,可我们带过去的士兵也太过于贪婪了吧,怎么连看都不让看一眼呢?”
无面的修士听到这话之后,淡淡的说道:“这些勇士们在穆拉斯坦的经历,绝非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所能想象的,财富?他们早就置之度外了,你说的那口箱子不是别的东西,是先帝的灵柩!”
先帝?灵柩?太多的信息量涌入杰姆斯的大脑,让他有了一股窒息的感觉。就在他愣神的时候,修士便领着他和另外两个书记官来到了船舱底下,对他们说道:“去吧,去瞧瞧我们九死一生待会来的哪点东西,也就到了这边,他们才有价值吧。”
听到修士的首肯,几位书记官争先恐后的爬上了海船,只有杰姆斯还一副恍然有所失的样子,问道:“你所说的先帝,该不会是——阿巴斯奇亚的国王殿下吧。”说道这里的时候杰姆斯的口气已经略有颤抖。
修士叹了口气,说道:“正是殿下本人。我们本来也不想的……”
“混蛋!大普鲁斯的勇士都死光了吗?”杰姆斯听到这个消息,眼眶瞬间红了起来,他不顾身份,吧手中的炭笔和纸张扔在地下,伸手就要对面前的修士饱以老拳。
只是还没等杰姆斯碰到修士,站在修士两边的士兵就已经将他按倒在修士的面前。杰姆斯年轻的面孔涨的通红,眼泪不住的掉了下来。阿巴斯奇亚国王可远远不只是他的君主。
仅仅在十几年前,整个大普鲁斯民族都还是亚唛人奴役,和被奴役的边缘,亚唛人的船队在数百年前,就远渡重洋登陆了塞普鲁斯的海岸,烧杀掠夺无恶不做,把捉来的普鲁斯山民和他们的战马放在一起圈养,很多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在亚唛人的庄园里面劳作,而终其一生,只有死亡,才能带来三尺土地的自由。
至于没有被捕捉起来的部落,他们的命运也未必就能好到哪里去,亚唛人对土地永无止境的饥渴早已榨干了他们生存的土地,等待他们的命运,要么远离亚唛人,和自己的同胞兄弟为争一口吃的拼杀的你死我活,要么就活活饿死,或是被亚唛人的游猎队伍像猎杀野兔一般随便打杀了。
在塞普鲁斯有一句谚语,宁为亚唛犬,不做普鲁斯人。至少狗,还有活命的自由,而在亚唛人治下的普鲁斯人,却没有。杰姆斯出身于一个亚唛人的奴隶家庭,就曾经亲眼看到一个大腹便便的亚唛老爷活活抽死了自己的父母,而原因只是因为他的父母为了给生病的自己找一口吃的而偷了主人家的一把麦粒。要知道,主粮是只有亚唛人能吃的,在亚唛人治下,这是妥妥的“违法行为”。
年幼的孩子想要给自己的父母挖一座坟墓,至少是想把自己的父母掩埋起来,都做不到,因为在亚唛人的法律里面,犯法的人是没有资格私自埋葬的,只由主人家草草的扔进乱坟岗了事。
直到有一天,一群骑着高头大马的大普鲁斯人冲进了村子,为首的骑士亲手砍掉了那位大腹翩翩的亚唛人,脑袋咕噜噜的滚到了小杰姆斯的脚下,血液覆盖在他身前的土地上。整个村子的人都跪下了,骑士举起自己的佩剑,高高的指向天空喊道:“以萨丁的名义,你们自由了!”
小杰姆斯捧起一把泥土,跑到了埋葬父母的乱葬岗上,拼命地给自己的双亲磕头,直到头破血流为止。和他一样跑去磕头的,还有很多的孩子。
后来,有一位好心肠的牧师收留了自己,并且教会了自己读和写,也才有了他今天这份相当的书记员的工作,也正是从这位牧师口中,杰姆斯知道了当年救自己于水火之中的那我骑士,正是阿巴斯奇亚国王殿下。
杰姆斯本想投身王室,报恩终生,却没想到连恩人的面都没见到,国王,就已经变成了先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