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云知道,那是要给老板上一课的节奏。
“对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原告代理人可以查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章‘合同的效力’一章,在此,被告代理人不再论述。”
(写作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未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仍然有效,但民法典颁布后,合同法一般要被纳入民法典中。)
看了看对面的原告席,陆云心里嘀咕了一句:等死吧你。
斗志被调动起来了!
“关于原告代理人说的法律依据,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其中第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言毕,陆云看向庭上,庭上看了看原告。
原告代理人略微一顿,继续说到:
“审判长,该条适用的情况是双方达成以登记离婚或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要件。
显然,双方并未约定到法院协议离婚,而该协议中被告表明:不论何种原因离婚,均放弃财产分割权。
因此,不能适用该条。”
......
审判长不愿再在这个问题再进行纠缠:
“对于双方的意见,本庭已记录在案,庭后,本庭会综合考虑,如有新的意见,可庭后提交书面意见,下面,原告继续进行举证,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
“审判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并没有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被告的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原告无法调取其银行流水,请求法庭调取,以此证明被告的收入情况,再予以分割。
如被告愿意协议离婚,原告在此表示愿放弃分割财产。”
审判长看了看代理原告的实习律师,
“你们明确一点,调取还是不调取?”
“我们要求调取。”,王胖子紧接着回答。
“被告,有什么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
听见对方说没有夫妻共同债务,陆云放了心。
离婚诉讼,不怕真债务,就怕假债务。
陆云问了问张芸,当事人回答:“也没什么财产,他要求调我的流水,我也要求调他的。”
陆云心里了然,暗道:
让我送你一场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