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安检从来都是一视同仁,除了律师不用安检以外,不管多大年纪,都免不了,谁知道身体里藏了什么?
在这个矛盾的集聚点,做出什么事来不好控制。
今天立案的人真多啊。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院的案件数量急剧增长,法治社会吗,不能靠打,得讲道理。
之前在F市立案可是麻烦事,所以有句话是:
“但凡立上了案,案子就成功了一半。”
之前,有的法院卡着不给立。
因为法官的案子太多了,结不了案,影响考核,等等吧。
这一等,交上材料,半年后才正式立案,搁谁受得了?
所以,最高院发现这个问题。
立案审查变成了立案登记。
可惜,事物发展的规律一定不会是完全都是好的。
陆云看过一个报道:2016年,立案登记实施一年,北京朝阳法院,单民事案件就受理了十万件!
十万件啊!
F市一个区法院或者县法院,平均的案子一年也就一万多,甚至是八千!
怎么比?
那里的法官也是法官,凭什么人家就能审的过来,凭什么人家就给立案?
当然,不能每个法院和朝阳法院一样。
队伍高学历、高素质、办案设施先进,大城市嘛,首善之区。
可是审不完,给立个案不难吧?
只交个材料,给收下,让大家宽宽心,不过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