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娘的,都跟老子冲,快!跟上,上去灭他狗日的。”
李云龙招呼一声,带着一营和二营的战士直接从河里趟过去,河水很凉,凉的透心凉,向着马场发动冲锋。
“杀啊!“
路上遇到一伙儿逃窜的伪军,双方当即交上火!
“哒哒哒!”
“哒哒哒!”
张大彪端起一把歪把子机枪疯狂扫射,滚烫的子弹壳,七零八落的崩了出来。
对面的伪军还没来得及看清楚敌人是谁,一个个像是砍倒的玉米,最前面一排就直接被撂倒。
“嘿大彪,你他娘地,还真是一员猛将啊!干的漂亮!”李云龙嘿嘿一笑!
二营长沈泉一看这不行啊,风头不能让张大彪一个人抢了。
拎过小战士手上的突击步枪,对着后面的伪军就是一阵突突。
“沈泉,你他娘的别太猛,用力过猛是要出事的?“李云龙吼道。
王大炮轻蔑的看了一眼,从口袋里拿出折叠式喷火式冲锋枪,这种枪射程五千米,速度快,每颗子弹都在带着火苗射向敌人的。
这种子弹遇到皮肤可以瞬间融化,更别说打进身体了,全都是灰色的粉末。
沈泉自从上次在战俘营缴获了10把突击步枪,其中有两把分配到了2营,沈泉一摸上手,就喜欢得不得了,这家伙平日里就喜欢装逼,这次终于逮着机会了。
火力又猛又轻巧,真是令人羡慕啊!
可怜那伙儿伪军,连枪都没端稳,就被张大彪,王大炮,沈泉三个人接连干掉了!
李云龙见状,欣喜万分,:“大炮呀!你他娘的在哪又弄的火枪,真是亮瞎老子的眼。“
“团长,你喜欢不?喜欢等打了这仗,给你。“
“快,接着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