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朱之若像平常一样一个人去上班,刚打开门,就看见叶帆手捧一束玫瑰站在那里。
朱之若已经很久没仔细打量这个男人,隐约记得第一次见他是开学典礼上,叶帆像一束光站在台上发表感言。那时候朱之若觉得像这种邻家大男孩,应该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王子。
可是现在看他,不知何时褪去了青春的稚嫩,浑身散发着阳刚之气,整个人感觉成熟不少。
“若若,这是我给你买的零食,我知道你不喜欢甜食……”叶帆递过来一包零食。
朱之若打断他的话:“叶帆,那是很久以前。我现在很喜欢吃甜食,巧克力,三明治,珍珠奶茶!这些我都喜欢的不得了!所以,我们回不到过去了,我们都变了!就像你现在喜欢穿毛呢大衣一样,我记得那时候你最喜欢休闲装,让你试一下大衣你都不肯!你看,我们都不是曾经的自己了!”
“什么?现在喜欢甜食吗?”叶帆有些意外。那时候每次买甜品,大都进了自己的肚子。他们因为吃不吃甜食,讨论了很多次。朱之若怕吃甜食发胖,而且朱之若那时候长智齿,一吃甜食牙疼的厉害,所以最后商量尽量不吃或者少吃。
想想那时候他们俩真是幼稚,竟然因为这个讨论很多次都不厌烦。
“以前一直不喜欢,有一段时间低血糖,走哪里包里都备着糖,吃多了,结果越吃越喜欢!”朱之若现在想想,也觉得不可思议,自己一直以为一成不变的东西,改变不知何时已悄然而至。
“人生太多苦难,吃点甜当是调剂。”朱之若有些自我安慰道。
“若若,你真的变了!”叶帆也发现这个问题:“我们都回不到曾经,可是,我们有现在,有未来,我们重新开始,好吗?”
叶帆把花递给朱之若。朱之若却犹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