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知道世上最难戒的是哪种酒?”
“杜康可喝过,那酒里可不止粮食的精魂,还有泉水精魄,尝过一回此生难忘,忘不掉了!”
韩人骨子里的浪漫缥缈、风雅清谈,与秦人融在血液的浓厚的现实主义隔着十万八千里,同处方寸之地的两个人根本就是隔着两个世界,彼此都难免对身边这个人产生深深的鄙夷。
说白了,就是相处久了,谁都看不上谁。
“郑大人可知道酒于将士们来说是什么?”
“你这段时日喝掉的都是边关将士御寒救命之物,还是莫浪费了。在万千将士生死攸关之时,你这些多愁善感、酸腐矫情一文不值。”
“杜康、凤酒、还有什么荆楚花酒,在战场上还得是糜子酒,烧刀子。我是粗人看不得你这些华而不实,虚头巴脑。”
鸡同鸭讲!如果说郑合欢身上还掺杂着江湖浪荡气,蒙恬就是地道的将门官场中人。江湖人放浪形骸,更多讲究一个义字,官吏出身的人那是骨子就刻入了利,他们更像猛禽每一次出动之前必然已经锁定了目标。
“郑大人,云中城传来急报,身为先锋将军这头阵该由你上场,蒙恬别的不敢保证,但这糜子酒保准给你备足。”
一封战书递到郑合欢手边,云中城这一趟听起来她是非去不可,但他们谁都知道这一场仗并不是非她不可。
“云中城起了战事,为何这般突然?”一袭凉风略过,三分醉意瞬间消散,郑合欢紧皱起眉头,脑壳上的神经剧烈泛疼。
“你猜呢?”
似乎答案就在嘴边,又似乎本就没有什么原因,选她出战就是随意选了她,她算是个合适的人选,仅此而已。
谷糜将熟,江水汛急,一切进入正轨。
总有人该奔赴向新的地方,找到自己的容身之处。
这一切究竟是天意抑或是人为,也许在将来的某一天会有人看清,但在当下,人活着总是难以固执的停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