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圣和蛋蛋,不愿意理晨晨。
晨晨就表现的很殷勤,不管谁在干活,都去抢过来干,嘴里还说着:“这种小事情,我来就可以了。”
不管怎样,黑衣男子的事情,终于结束了。
我看了一下墙上挂的钟表,发现已经快要六点了。心里知道,饭店即将忙碌。
就和他们说了一声,要出去转转,就离开了。
我并不是要去别的地方,而是想去辣妹子饭店,确认一下上班的事情。
吴老板见我进来,问我是不是辞好职了。
我说:“是的,想过来上班。”
吴老板很爽快的答应我,还说:“明天就过来吧。”
我说:“我晚上没什么,可以先在这帮忙。也能提前熟悉一下工作。”
我当然还是干的传菜员,这里也没有其他工种,吴老板总不可能让我去做收银。
传菜和金鹰人家还是有一些区别。
第一:托盘里没有,贴着号码的木架子。
第三:传菜虽然只需要跑两层楼,比金鹰人家少了一层。但是楼梯很窄,很窄。没有金鹰人家好走。
第三:没有服务员,传菜的时候,需要把菜放到客人桌上,才算结束。
金鹰人家是把菜,传给服务员。再由服务员给客人上菜的。
第四:同事少,加上我只有三名传菜员。
我本以为,小饭店的客人不多,会比金鹰人家轻松很多。可谁知道这里的托盘太小了,只能放下一盘菜。
如果硬要放两盘,那就要斜着放其中一盘,菜汁就会流出来。
要知道,在金鹰人家时。如果是统一配菜的喜宴,或者工作餐。我们一个托盘上,就能层层落落的放下十盘菜。
这里的客人是,但是托盘也小,楼梯还窄。
一晚上算下来,一点都不比在金鹰人家一晚上,跑的楼梯少。
不过下班的时候,吴老板夸我勤快。还说我不愧是大酒店出来的人。
就连那个本不想招聘我的女人,也都夸了我一句。
我特别开心。
客人还没走完,但已经剩得不多了。吴老板叫住,正在传菜的我,说:“小王,你先回家吧。明早再过来”还说:
“我们都住在一起,就在隔壁,很近。你一个人早点回去。”
我不愿意,说着:“我回去没事,可以和你们一起下班。”
吴老板坚持说不用。
从那以后,我每天晚上都是最早下班的那一个。但是我传菜的数量,不会比另两个传菜员,加在一起传菜的数量少。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四个一起起床,一起上班,感觉好极了。
吴老板,还给我拿了两次衣服,说我穿的太破了,要送给我。但都被那个不想招我的坏女人阻止了。
还有一次,中午休息的时候。吴老板问我,要不要趁着休息,去三楼洗个澡。”
我还没说话,坏女人就替我拒绝了。我心里讨厌死她了。
这天下午,辣妹子隔壁新开业了一家店。我正在三楼休息,听见楼下一阵鞭炮炸响。
就跑下楼来看,原来是开了一家礼品店。
站在店门口,迎接客人的,是四五个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小姑娘。
我看到王圣、蛋蛋和晨晨,也站在他们呢店门口,正往这边瞧。点头打了个招呼,就回店里继续休息。
下午王圣过来找过我一次,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没过一会,蛋蛋也过来找了我一次。我心中纳闷急了,就问蛋蛋:“你和王圣怎么突然来找我?还都什么也不说。”
蛋蛋告诉我,说:“王圣是过来看礼品店的姑娘的,找你只是借口。”还说:“王圣看中了那个短头发的妹子,他自己则是看中了那个穿红色衣服的妹子。”
又说:“晨晨还在纠结,还没想好要喜欢哪一个。”
我当时虽然也常和他们一起,聊天、打屁,满嘴流氓话,但心里真的不明白,男人和女人到底有什么区别。
当时,我毕竟只有13岁啊。晨晨也就14岁,他纠结个屁,我心中想。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告诉陈晨,说:“我想每天再给家里打一个电话,上次答应了爸爸,要经常打电话的。”
晨晨说:“他也想打。”,说完,我们就都睡着了。
第三天下午休息的时候,晨晨来找我。我和吴老板请了一个小时假,就和晨晨一起出去了。
水果摊只有一部话机,是我先打的。我对晨晨,说:“你站远一点,我不想你看见我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