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武士手指的,竟然是弃脚上穿着的一双鞋。
黑色粗布纳的千层底,边缘还用小羊皮做了修饰,应该是公子府士兵们的制式服装。
“你……想要这个?”弃无语了。
一双鞋而已,多大点事。
可是弃却知道,这双鞋对于一个普通的匈奴士兵来説,意味着一笔不错的财富。
因为,自从弃进入匈奴人的地盘以来,看到的除了牛羊遍野之外,就是底层匈奴人的贫穷,和上层匈奴人的奢侈。
在整个白羊部落,至少有一半的人没有穿鞋,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没有合体的服装,甚至有四分之一左右的匈奴人光着身子,裤裆里面只有一块羊皮遮羞。
这可是大夏天,腰间围一块羊皮那得多热啊。
“主人,我能走!”爱丽丝立刻手把车辕,说道:“爱丽丝很健康,走几十里没问题。这双鞋子如此珍贵,为了爱丽丝不值得。”
那是几十里吗?
弃知道,爱丽丝之所以如此要求,是担心自己不要她了。
因此弃立刻把一双鞋脱下来,递给那个匈奴武士,道:“现在,我们可以上车了吗?”
匈奴武士大喜,立刻就把缰绳递过来,自己则上了一匹战马。
弃和爱丽丝坐上马车,等候了也就十几分钟,大部队就出发了。
当马车离开前方那个小山包,进入到茫茫草原的时候,其实距离弃进入这个区域还不到两个小时。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数万匈奴人就被调动起来,派出去了至少一万五千骑兵部队,跑的最远的前锋部队,甚至已经到了几十里开外。
如果是中原的汉人,做同样的调动,至少需要五天,而五天后的行军速度,也不会超过一天一百里。
草原上的牧民,和中原王朝的农民,在战争动员上面的差距,简直天壤之别。
白羊王一共派出去了三支部队,两只作为监视其他部落的骑兵人数只有两三千人,分别去了北方和东方。
另外一支接近万人的大部队,则在七八个首领的带领下,分成数队,每人只带了三斤肉干,一皮囊饮用水,就嗷嗷叫着扑向了南边的阳周城。
而白羊王自己,则亲帅三千匈奴人,赶着上万头牛羊,近千辆牛车马车,跟在主力部队后面,缓慢而坚定地往前走。
而留守山谷的匈奴人,虽然还有两万多,但绝大部分是女人,仅有的四五千男子,不是年老,就是年幼,要么就是生病或者受伤,不能作战。
倾巢而出,成功则获得一座城的粮草,工具,财富,甚至是民众。
失败则元气大伤,从一支强悍的草原部落,变成一支弱小的草原部落,甚至有可能分崩离析,亡族灭种。
这就是白羊王的心思,也是这个时代所有草原部落的真实写照。
天很快就黑下来了,行进中的匈奴人点燃了数千只火把,星星点点,在草原上绵延数公里。
弃本来以为,大部队已经走了几十公里了,应该歇息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