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远处就是湖,可那湖里有湾鳄,他不敢去湖边洗。好在经过这一个月,他也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方式,同时也接受了自己的处境。
他穿越了,穿越到了不知什么年代,不过从部落里的状况来看,应该是新石器时代晚期。这很容易分辨,新石器时代早期还是母系社会,而这里的酋长却是个男的,并且有名有姓。
酋长名叫姚子归,今年已经快60了,这在新石器时代极为难得,比21世纪活到100岁还要稀少。
姓姚,和舜帝同姓,这说明他是更远的上古遗族后代,身份尊贵。不过他统治的部落却很小,只有一百多人,并且女多男少,人口极不平衡。
这也可以理解,男人要打猎,要打仗,自然死亡率比女人高得多,部落里女多男少是常态,只是这部落也太不平衡了。
好了,这就是现在所处的环境,部落都是以酋长的名字命名,这里是子归部落,而他成了子归部落里的新成员,最特殊的那位,穿着牛仔裤牛仔衫的……
现实就是现实,不接受也得接受,既然下不了狠心自杀,那就只有活下去。
这里可没有小卖部能买到方便面,部落里的壮年男人都是猎手,每天出去打猎,为大家带回肉食;而他,既没有本事也没有体力,只好像女人一样刨葛根充饥。
葛粉很甜,就是量太少了,一大根嚼下来,吃进去的泥巴都比葛粉多,加上他又不懂技巧,刨出来的填饱自己肚子都不够,就别提上交了。
“子韬。”不远处传来清脆的呼喊,转头看,一名穿着兽皮裙的少女跑了过来,身后背着个藤筐,里面装满了葛根、野粟子还有其他一些能吃的东西。
看见那一大堆吃的,黄子韬又觉得饿了。
这少女名叫云晓,今年才16岁,身材高挑,体型匀称,被公认为子归部落里最美的姑娘。当然,年代不一样,标准也不一样,要是放在现代社会,她就是一身材不错、可皮肤差到了极点的山里女孩。
小姑娘很爱美,每次出来,都会用野花编一个花环戴在头上,看着她背衬着湖水跑过来,黄子韬看得发呆。有句话怎么说来的?没有比较就没有爱,不管人家长得啥样,反正是他现在能看见的第一大美女。
“你挖好了吗?”云晓笑着问。
黄子韬连忙站起来,讪笑着挠了挠头,“没……还差一点。”
在部落里,没用的黄子韬挺被嫌弃的,处处都不受人待见,唯有云晓对他格外的好。
看见黄子韬空荡荡的藤筐,云晓“噗嗤”一笑,蹲下来把自己筐里的东西给他倒了一半,然后拉住他的手,“现在好了,走吧,陪我去挑麻。”
已经连续半个月这样了,黄子韬很不好意思,可又没办法,他实在缺乏经验,根本就找不齐份额。
背上藤筐,黄子韬跟在活泼的云晓后面,问:“要为子归酋长做衣服了吗?”
这年代,一般人都是穿兽皮甚至树皮的,由于农耕时代还没有开始,一件麻衣要收集很多的野生黄麻,还要编织,费时费力,一般人都没得穿。
云晓笑了笑没有回答。
不一会功夫,两人走到了一片林间空地,这里生了许多黄麻,上面蚊虫飞舞。
云晓从筐里拿出一只皮套戴在手上,抓住麻杆,开始用石片一株株割了起来。麻上生满了刺,里面有麻痹毒素,被戳到会很难受。
黄子韬什么忙都帮不上,只好不尴不尬在一旁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