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都是陌生的街道,不像是电影电视剧的拍摄布景,再加上周围的行人穿着和语言,要说这是群演,未免也太敬业了。
范歧平时涉猎很广,要说穿越这个题材,他也没少看。但是要让他自己遇上了,还要接受这样的现实,可能换谁都要冷静一番。
他仔细回忆着之前都做了什么,想想哪些举动跟穿越沾的上边,然而记忆只能追溯到前一天晚上,他输了桌游想找个角落躺会,后面就什么都记不清了。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戴着袖口收紧的麂皮手套,指尖和指缝还有长期使用留下的磨痕,相当清晰的轮廓,这不是幻觉。
路灯下倚着酩酊大醉衣衫褴褛的流浪汉,街上的门面都已经开门了,在为开业做准备,行人渐渐地多了起来,不少路人都奔跑着往西边聚集,那边应该是出了什么事。
说到1888年的伦敦白教堂区,但凡是个推理迷都不会陌生,这里诞生了一名震惊世界的连环杀手——Jack The Ripper(开膛手杰克)。
范歧自然也是意识到了这一点:如果是杰克,那么西边应该是出了命案。
于是他连忙也跟着人群往那边奔跑。
虽说在这个时间段,伦敦还是属于世界的中心,贸易繁忙经济发达,但是从高度发达的现代眼光来看,这里确实有些落后,加上工业革命的发展,空气和环境状况十分堪忧。
范歧用袖口捂着口鼻顺着人群往里挤,突然有个矮他一头的人逆行想往外挤,结果撞了个满怀。
因为平时都有运动习惯,加上身材高大,范歧并没有被撞到,仅仅只是趔趄了一下就站稳了,反而对方因为人群拥挤一时失去平衡,直接被撞倒在地。
范歧连忙上去搀扶对方,一边心里暗自祈祷不要撞到老人,现在自己身无分文,要是遇到碰瓷讹诈,在这人生地不熟的伦敦没人保释,那可真的就要牢底坐穿了。
被撞倒的是一名年轻女性,穿着暴露的长裙,脸上画着俗气的浓妆,一头棕色的卷发乱糟糟的盘在脑后,还有细碎的头发没有挽好,垂下来遮住半边眼睛。
似乎是撞疼了,对方嘴里用英语骂骂咧咧着,一边站起来。
她看到范歧蹲下身伸出手想搀扶自己,倒是有些惊讶,迟疑了一下,还是接受了对方的好意,由对方将自己拉起来。
当她仔细打量了范歧的穿着,确信对方是个有钱的小少爷后,随即换上一副开门营业的标准假笑,行了个礼,“谢谢您先生,我叫伊丽莎白,就住在前面那个路口的小巷子里。只要拐进来就能看到,门上有我的名字,伊丽莎白·史泰德,如果您愿意来找我,我会给您特别服务的。”随即匆忙离去。
范歧觉得这个名字有些耳熟,想叫住对方,却又有些犹豫。
看她的穿着显然并不是正经的居民,他知道因为大量欧洲的移民涌入,不少妇女为了谋生都在从事着出卖肉体的行当,这个年代的人们普遍乐意将快乐建立在肉体的享受上,因此有了“比爱情跑的更快的是梅毒,其次是谣言”的说法。
他摇了摇头,并不想跟这样的人扯上关系。
顺着涌动的人流,他终于看到了源头。
那是一具被开膛破肚的女尸,死状极其悲惨。
她的颈部有着被割开放血的痕迹,大量喷射状的血迹沾湿了半个裙子,原本洁白的蕾丝,也被半凝固的血液染成橙红色;她脸上有着被殴打的淤青,嘴唇也被打破了,一片模糊,看不清楚表情;最严重的是她的下腹,这里完全空了,本该填充内在的器官被取走;凶手显然不是个完美主义者,因为被拖出体外的肠子就这样大咧咧的暴露在空气中。
这样可以称得上典型的手法,让范歧更加确信了,凶手就是那个直至今日都未能确定身份的“开膛手杰克”。
只是为什么偏偏是自己被遣送到这个时代了呢?
自己的存在到底意味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