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了老板准备的码头工人套装,范歧拎了两瓶酒走上了那片流民聚集的区域。
如果说人来人往的伦敦街头是光的表面,那么充斥着醉汉,娼妇和野狗的小巷则是影的里世界。
范歧注意到这次他的造访,并不如之前几次那样引人注目。
前几次,那些流民们大多用警惕的目光看着自己,充满敌意;这次似乎没什么人朝他看,大家都在各做各的。
范歧朝着一群围着火堆取暖的流民走去,为首的那个瞥了一眼范歧,眼神示意了一下其他人。
“哥几个也让我在这取取暖吧?我带了酒。”范歧冲他们晃了晃酒瓶,最外侧的那个不情愿的腾出一个位置给范歧。
好在开端还挺让人振奋,至少能搭上话了。
几口酒下肚,流民们的态度也缓和了不少,他们也不像之前那样无无视范歧,甚至还愿意跟他聊聊天。
范歧想抛出点话题,引起流民们的注意。
“我听说,前不久死掉的那个女人,曾经是某个贵族大人的情妇,”范歧喝着酒用聊八卦的口吻说着,“好像他们还有过一个女儿。”
“谁知道呢?贵族大人们只要愿意,大把的人往他们床上扑。咱们可就不同了,也就巷口半百的寡妇才愿意朝咱撩起裙子。”其中一个酒糟鼻的醉汉不屑的说。
“我看你这样的,估计寡妇都不肯给你开门。你还是切块魔芋自娱自乐去吧!”旁边那位开着黄腔比着下流的手势嘲讽前者。
“现在这世道已经坏的不像样子了。男人们一旦丢了工作就只能流浪街头,女人们一旦维持不了奢侈的生活就要离开男人,最后还不是落得卖身的下场。切!”为首的那个啐了一口。
“我听说那个死掉的女人,之前一直都在供女儿读书练琴呢。只是后面供不起了,也跟女儿分开生活了。”范歧觉得读过书还有些名流气息的女孩在这片地区一定非常特别,也许很快就要接近重点了。
“婊子还会去供女儿读书?那还真的是少见。又不是苏豪区的名姝,学这些做派不如去磨炼一下床上功夫!”为首的一番言论惹得众人都笑了起来。
“我说啊,小哥你是来找人的吗?”为首的那个放下了酒瓶,收起了玩世不恭的态度。
刚刚还在喝着酒寻着乐笑作一团的众人,都瞬间安静了下来。
“不会是条子吧?我看最近经常有巡逻的来这里。”旁边的那个醉汉意识到了什么,悄悄地对着同伴耳语。
范歧心跳加速,在过往的二十多年人生经历中,他从来没有做过卧底的活,甚至连撒谎都是少之又少。
这些搭讪经验都是老板临时教他的,他压根不知道哪里漏了陷,更没想到这么快就聊不下去了。
怎么办?现在该坦白吗?还是死磕到底打死不认账呢?
“真不巧啊,小哥。”为首的那个站起了身,“你说的那个女孩,我们大家都认识。与其说认识,倒不如说承蒙她照顾了。所以很抱歉,我们不能让你对她不利。而且,麻烦你留在这里吧?”
正当他在疑惑留在这里是什么意思的时候,后脑勺突然被钝物来了那么一下,几乎是瞬间,他就感觉天旋地转,身体支撑不了重量,踉跄着倒了下去。
有些常识的人都知道,其实那些武侠小说和电影里拍的那些情节,比如说一个手刀让人昏迷,隔一段时间就会醒来,这些都是不靠谱的美化。
人体是很脆弱的构造,有的时候你根本想不到,会因为多么可笑的理由丢了性命。严格意义上说,被重物砸到后脑勺,当场死去(或者变成植物人在也醒不过来)和隔一阵醒过来的概率是五五开。
所以在倒下的瞬间,范歧满脑子就是——完了,要挂在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