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可能!”电话里,弗里德曼女士歇斯底里的喊着!
“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女士,您不能太贪得无厌!要知道,就单单《暮色,就卖了一千五百万册!您去除所有成本,净赚六千万美元!我相信我的续集只会赚的更多!”
钟云很自信对方会答应!毕竟有实力的大出版商,在美国并不少!被拒绝之后,钟云大不了换一个出版商,相信总会有人愿意给他最优惠的政策!
“我需要认真考虑一下!”对方没有把话说死,还留有余地。
“当然,您有充足的时间考虑,弗里德曼女士!不过您如果最后还是选择拒绝我!相信我,您所失去的这一切,远远比得到的要多的多!”
后世《新月取得的成绩远远超过《暮色!连续32个周荣登纽约畅销书榜首,版权卖到40多个国家!全球近两千万册的销量!这就是一座金矿!
不怪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果然一语中的!
“嗯,好的,我会认真考虑你的诉求!”电话那头已经没有了最开始的热情,一副公事公办的语气!
其实可以理解,毕竟钟云是要大块的分蛋糕,换了谁能心甘情愿的愿意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钟云才是制作蛋糕的那个人才对吧!没有续集,哪来的大蛋糕!
“那先这样,女士,您想明白了,可以打给我!当然,一个星期以后,如果您还没想明白,那我就要对不起您了!相信会有其他出版商愿意和我平等对话的!”钟云最后还不忘威胁一下对方。
毕竟现在是卖方市场,版权在钟云手上,就是一座金山!就能吸引到,真正愿意给他最大利益的人!
挂了电话,钟云无悲无喜。
《暮光之城的收益,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是重中之重!
钟云绝不允许对方再像第一册那样狠狠的宰他!
不到半天,下午三点多,正在码《鬼吹灯结局的钟云,再一次接到了弗里德曼女士的电话。对方这一次十分痛快的同意了钟云的提议。
不过弗里德曼女士有个小小的要求。
就是《暮光之城所有后续的续集,哈伯柯林斯集团有优先出版权,这一条要写进合约!
其实钟云是个做熟不做生的性格,只要合作伙伴不坑他,他是懒得换人合作的,公司也一样。
和哈伯柯林斯出版集团这一段时间的合作还算毕竟愉快。钟云还是很乐意大家继续合作的!
所以钟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只要分成比例不变,优先给对方出版也没什么!
反正合约条款自己会找律师验证,确定没有陷阱才会签!
“那么钟云先生,您什么时候方便过来一趟纽约呢!”
电话里的弗里德曼女士很客气,毕竟是大金主,客气点没错!
“这几天我安排一下手头上的事情就飞过去!
我是个老师,必须安排好我的学生们!”钟云对着对方解释道。
“好的,我明白了,那具体的事宜,等你来了纽约咱们再好好聊聊!”
“好的,到时候见面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