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少我肚子有点疼,”他捂着肚子,顾甯的胃一直不太好,他家三少是知道的,“我可能去不了,其实我很想去的,我头,”又捂着额头,“我头也有点晕。”
演技毫无破绽,但向成谦无动于衷,态度很强硬:“也去。”
黎越以前总在酒吧里头玩,晓得拉莫斯金菲士的杀伤力,却也不知道怎么开口,人家富家公子哥的事她也管不着。
更何况,人富家子弟心高气傲惯了,会听她的话?
她记得自己有次点了一杯,就一杯,人调酒师给了个背影她,当场辞职。
一记起来,就同情心泛滥。陆筠是非常正三观,抢先替黎越说了:“向总,都这么晚,正常睡觉时间都过了,让人去工作也实在有些不近人情。”
黎越赞同,点头。
向总“心高气傲”惯了,根本不领情:“他工资高。”
最后一个“高”字音还没落,他看到黎越点头,话锋一转:“嗯,要体谅员工。”
顾甯感谢死了,她们俩上辈子一定是仙女,这是他现在就认定的事实,他看着他家老板:“三少,我真的得去医院做检查,“他又扶着额头,“头,我头疼死了,可能活不了多久了。”
懊恼了一下,忘记说肚子疼了他。
商场上的钟表快转钟了,黎越的事也完了,打算走:“下次见。”
看着黎越的车开走,陆筠微笑:“不知向总有什么指点?”
没让她直接走,自然是有的商量。
商业里的规则,她跟着他舅也学到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