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以美食而著名,别名“吃货城”。
“暮!我要这个!”露易丝眨巴眨巴眼睛,腮帮子鼓鼓的。
手里拎着装满各种美食的纸袋,空余的手指着旁边摊位上的肉串。
烧烤架上的肉串,那火红的嫩肉和诱人的香味就已撩拨起食欲。
最终颜暮败下阵,买了十几串,露易丝问她为什么买这么多时候,她说:“忍不住。”
两个人嫌弃车里味道重,干脆走着去。
颜暮顾及到露易丝的脚伤,背着她走。
距离也不算远,十几分钟的路程,她们把路边小吃全部都吃了一遍。
“好饱……”露易丝苦着脸,靠在颜暮肩上。
“走不动?那我继续背你。”颜暮拿出一瓶矿泉水,拧开瓶盖,递到她嘴边。
“不用,如果你真的是男生我这辈子都不离开你了!”露易丝笑着接过。
“离九点还有三十分钟,我背你。”颜暮蹲下,转过头对她说,“我还走的动,你的脚伤还未痊愈。”
“我又不是整条腿都废了……啊!”
颜暮直接抱起她,笑道:“我那几天不在,你肯定又没换药,之前还要逞强去游水。”
“你不知道,我忍不住。你能背我吗?”
被人看着她有点羞涩,虽然抱她的人是个假小子,但在外人眼里就是一个帅气的小哥哥。
颜暮把她放下来,确认她的脚安全落地后才放手。
再次蹲下,露易丝环住她的脖子,眯眼凑她耳边说了一句话:“你不觉得我们像情侣吗?”
颜暮拖住她的腿,轻松的背起她。
“我们哪天不像?”
“好像也是。”露易丝十分赞同的点头。
卜数只偶,刚才两人咬耳朵的画面被狗仔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