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天唱《再见喵小姐》时说“孤独的人不会走出房间。”
可他又说“诗人为了大海可以放弃一切。”
他想表达的,或许是海子,或者是自己。
小肖听着这首曾经的通宵英雄联盟专用曲。想起了年少时曾经认为歌词也是现代文学的一种表达形式。
少年人喜欢简单直白的文字,小肖喜欢古典文学的语言美但毕竟通篇艰涩,并不那么感兴趣。网络小说那会还没有肆虐网络,qq空间发个“哪个少年不多情,哪个少女不怀春。”再属上歌德的大名,那点赞就停不下来。
再加上歌词与歌曲配合亲密无间,传唱度高易流形。
小肖甚至得出了21世纪文学藏在歌词里的准确概念。但随着时间流逝,少年人不满足于隽永深刻,而网络小说也如日初升,便一头扎进了这池深水中,至今出不来。
歌词的辉煌主要在nv盛行的年代,对少年人来说写下这些的人心中一定装着美好。
像写歌词后来出了大名的方文山和林夕。
话说回来,这两个人放在宋朝或者元朝,去青楼那是不用钱的,姑娘倒贴酒食,只为一曲新词。
就像小肖做过自己的笔记上记录的。
“那个活着的时候经常去花船找姑娘笔名叫做柳三变的词人就是因为他写的一手绝妙好词,他那个时代的女人为他着迷,下个一百年的女人还为他着迷,死了好几百年,直到今天还有无数的女人为他着迷。所以说,活着能吸引女人不算本事,死了还在吸引姑娘,那才是真本事。”
小肖不记得这是哪位作者写在哪部作品里的了。他写下了作词人的养乐多,还通俗的对有本的男人进行了定义,也是一条清奇思路。大概是《极品家丁》?
放弃了。
一本书动辄百万字,现代评论家精读一本动辄几个月。治红学的还好一些,《红楼梦》作为经典虽然也是百万字,但且不说这群家伙一生就精研这一部,这百万字的第一位也才是个一。
和《从零开始》什么的比起来字数差太远了。
和简短的一首歌不超过一百个字的歌词相比,小说来得更合人心意些。
“你无意拨动他人的心弦,他人的心弦却因你第一次发出美妙的琴音。”
话短了美是美了,大脑很享受,心不乐意了。
公认的人心最复杂。
没有曲折离奇的荡气回肠,哪里来得血脉喷张的加速运动。
在阅读催人泪下的故事时,大脑负责理解,心负责分泌激素,然后感同身受,情感传递,泪眼汪汪。女人读书追剧最喜欢的场景。
而那些精读的评论家们,在阅读巨长篇的网络小说作品时,心是明镜一般的,然后大脑是迷糊的。
太长了,记不住,还怎么评论?
一章一章过么?
评到哪一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