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高三的时候,就喜欢看武侠电影,喜欢里面英姿飒爽的侠女,也喜欢英俊讲义气的剑客,所以总会拿着卷纸卷成的剑到处行侠仗义,目标就是那些欺负女生的男生,或是在公共场合亲亲密密的早恋男女。
所以我得了一个侠女的称号。
这种狂热的追星行为一直延续到了高考结束的那个假期。因为时间冗长还没有作业考试负担,我便带着我的零花钱南下追星。
这次的目标是一个歌坛巨星阿南,年纪轻轻,唱歌超级棒,演戏超级帅,为什么演戏要用超级帅形容,因为……演技……就差那么一些些了,可是不耽误我们阿南俘获我的芳心,我在他演唱会底下大声喊着,阿南妈妈爱你,阿南我要给你生猴子,我这一会儿妈妈粉,一会儿女友粉的转变很是让跟我同行的好友鄙视,可是不耽误我自己开心。
我会等在他酒店门口给他送一些我写的很无厘头的日常表达爱意。
就比如:今天睡觉睡到12点,睁开眼睛看到阳光,很美,很耀眼,像你一样,我很想你。
今天穿错了袜子,可是左脚是你第一张单曲MV的颜色,右脚是你上次演唱会衣服的颜色,我却很开心,我觉得很漂亮,因为是你的颜色。
今天上厕所坐在马桶上,突然想问你会不会也喜欢脚下垫着东西上厕所,这样真的很舒服的。
……
最后一句,也是我觉得全文最有文采的一句:我爱你,可是你从来不知道我爱你,因为我还没有去到你面前……
我抱着粉色的信纸写的信,上面还特意画了颗小心心。内心如踹了只小兔子,坐立不安的等着阿南出现,我清楚的记得阿南今天穿了件天蓝色休闲外套,浅灰色裤子,戴了顶黑色棒球帽。
突然一个符合我所有记忆的身影出现在我眼前,我大脑条件反射的受激素控制向这个人冲了过去,一个没刹住,直接撞到这个人怀里。整张脸踏实的撞上一个坚硬的胸膛,体表可感的一定变了形,抬头就对上了一双清亮的眸子,以及眸子下的一颗泪痣。
这个人不是阿南,这是我的第一反应,第二反应就是……太特么帅了,还有些微湿的刘海被帽子压在脸上,更添了一丝禁欲系的美啊。
之后……呃……大脑理所当然的……当机了!
只记得吱吱呜呜举着手念着:“我是……我是……那个……信。”
“奥,给我的吗?!好,我知道了,谢谢,谢谢,我会好好看的,很谢谢你。”
这人一边笑着说,一边自然地拿过我手里的信,放到了手里,将我扶好后,还特意同我握了握手,转身匆匆离开。
我傻在原地,这人笑什么!笑的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一下!他是不是拿走了什么?
什么呢?
信!给阿南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