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锦渐渐忆起往昔……
《江湖不见》其实是洛锦的处女作,两年前,这部小说刚刚问世,顷刻间在社会引起轩然大波,甚至掀起一阵“江湖”浪潮。
也是从那时起,洛锦以陌上公子的身份,名声大噪,找她签约的公司不断,但都被她拒绝了,书迷更是不分年龄……男女通吃,老少皆宜。
因此,当初乔梁联系她时,一开始,她并不打算把自己的小说翻拍成电影。
毕竟是自己的处女座,洛锦几乎把《江湖不见》这本书当作自己的亲儿子,哪有母亲卖儿子的道理,于是,她想都不想就拒绝了。
可是,没想到,乔梁因为看到《江湖不见》的商业价值,还声称是她的死忠粉,当时一直对她死缠烂打,始终不肯放弃。
即便如此,她也没有丝毫动摇,而她之所以妥协的原因是……乔梁无意间说了一句“我们比洛氏的风尚传媒更加有影响力”。
就是这句话!
令她茅塞顿开,自从离开洛家,她一直努力想要拿回洛氏,可因为自身关系,进展缓慢。
是啊,她怎么没想到,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和天行合作,可以最短时间壮大她的实力,换而言之,不就是她拿回洛氏指日可待的意思吗?!
于是,为了洛氏,为了爷爷,洛锦最后想也不想地把自己“亲儿子”卖了……
但其实她并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毕竟是自己的“亲儿子”,《江湖不见》对洛锦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所以,最后只要求乔梁不可以擅自改编她的书。
还有就是……
拍戏的演员质量一定要严格把关……
必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