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羡鸳鸯不羡仙!
到了修仙的世界,才明白这个道理,愿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符纸为基,朱砂为墨,以符纸手扎成书,一扎就是七年。
每一,张一摇都做着相同的事情,要问他是怎么坚持下来的呢?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答案:习惯和喜欢!
如果不喜欢写,也无法坚持下来,这是一种爱好、兴趣和习惯。
习已为常,习惯成自然!
是容易,但真正能坚持下去的人,并没有几人,尤其是像张一摇这样默默无闻的扑街写手,更是难以坚持。
但是就算这样,张一摇也不放弃他自己的梦想,目标,他是个热爱的作者,那怕成绩不怎么样好。
对张一摇而言,成绩好不好是其次,最重要的是,书已经开局了,那就要写下去。
故事才开始,又怎么舍得结束?
要是不写了,不是对不起任何人,而是对不起自己和创造出来的人物。
虽然张一摇的文笔不怎么样,就连对白也是生硬,但是他自己并不觉得有问题,就算再怎么差,我也要把写完。
这是一份热爱与执着的坚持,是张一摇的信仰。
正是这样的一份信仰,才能让张一摇又再坚持了七年,而且这七年来他还是用符纸来书写,朱砂是他的墨谱。
没有办法啊,在一个修道的门派中,除了符纸以外,也找不到别的纸来代替了。
当然,偶然也能玩一下自制的竹筒,不过那是用来写短篇的,写长篇的话,还是要用来符纸。
要问张一摇在连载几本,这个是一个问题啊!
有时候灵感来了,是挡也挡不住啊!
有时候写着写着就想开新坑,这感觉……你懂的吧!
不管怎么,张一摇都不会放弃任何一本,不抛弃不放弃,这都是他的爱!
“想不到,七年下来,终于要完本了!”
拿起符笔,张一摇感概万千,竟然有点下不了手,这书就差收尾了。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收尾时,张一摇心里有着一万个舍不得,舍不得啊!真要这样完本吗?
“莫正……这样的结局,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呵呵”
张一摇自言自语的一笑,笑过以后,手中的符笔动了起来,“拾依依,你的命运坎坷,我将在另一本书中,让你与莫正再续前缘。虽然,这个莫正已非莫正,但是他也是莫正,算是对你的补偿吧!”
话间,张一摇已经安排好了结局,就差没有把符字写上,只有把符字写完,这本书也就完本了。
…………
…………
符仙门其他山峰正在修练的弟子们,感觉怎么修练都提取不霖灵气,纷纷跟着出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不仅其他峰的弟子们被惊扰,就连各个峰主长老,以及平时工务繁忙的门主也被打扰了。
所有人都想要知道个怎么回事,一出门就看到密集的地灵气,正在往一座山峰冲去,这座山峰是人员稀丁的玄峰。
“好大的动静,是玄峰梁仁华师兄突破了吗?还是爱师姐在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