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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前,宋岚音还在为想什么法子弄走康家姐妹发愁。
睡一觉起来,她突然不愁了。
因为她昨晚梦里又梦到了怪异的事情,她又看到了剧本里的一些新内容。
而这些内容,全都是关于康宝云的。
女主出嫁前,宋家从未好过,是以宋大美和康家姐妹都没出现过,可女主出嫁后,宋大美得知侄女嫁了个城里的好人家,也像这一次一样,带着两个女儿去过郑家。
康家姐妹自然是羡慕宋岚音的,尤其是康宝云,甚至恨不得取而代之。
那时候的宋岚音还挺得郑成才喜欢的,康宝云便刻意模仿着宋岚音的样子,寻机会勾引过郑成才,而且只差一点就成功了,不过原主并不傻,看出了表姐的心思,给阻拦化解了。
也就是说,这个康宝云,就是原剧里的一个炮灰。
而她的这一段剧情,给了宋岚音一个启示。
不久就要月底了,郑成才会再来拜访,按照宋良平的个性,八成会卯足了劲把自己往郑成才跟前推。
不管原剧情如何,也不管郑成才如何,她对他,真的是半点兴趣也无的。
尽管身位男主他的相貌也很优秀,但对宋岚音这个资深外貌协会来说,他的颜,劝退了她。
不如,让给康宝云好了,就当是成全一下原剧里爱而不得的炮灰了。
这么一想,宋岚音顿时觉得神清气爽,转瞬脑子里就出现了另一个的身影。
霍震霆。
望京人士,为何会到川西省这样的地方来发展呢?
据她所知,未来的三四十年内,川西省虽然也发展飞速,但比起沿海的那些殖民地城市,比起首府望京,比起很多地方,都算不得好。
短短一段时间的接触,她知道,霍震霆是个有魄力有手腕更有远见的人,选择这么一个地方,实在是令她想不通。
想不通,那便暂时不想了。
等他回来,她直接问问他不就好了?
想着,宋岚音从床上爬了起来,就看到宋岚芳不知何时早已起了,此刻正坐在床边替家里人缝补着前段时间秋收时磨破的旧衣。
“小芳,大清早的就缝衣服,眼睛不累吗?”
这大清早的,出门转转它不香吗?
昨晚下了一场雨,后山的枞树林里,枞树菌肯定不少。
一想到这个,宋岚音忙扯开了宋岚芳手中的旧衣,“别缝了,走,咱们去山里捡点枞树菌回来吃。”
宋岚芳却一把扯住了她的胳膊。
“不用你去了,妈早让几个关系好的婶子叫走了,说是上山捡菌去。这会儿山里野菜少了,野菌是一盘好菜,捡的人可多了,等你这会儿去,怕是连个菌把都捞不着吧。”
这话说的,宋岚音嘿嘿笑了两声,瞬时坐到了她身边,看着她一边说话,一边快速的穿针引线,不一会儿宋良平那件白衬衣上撕开的口子就缝好了。
衬衣破开的位置就在胸口,宋岚音见状,不由蹙眉。
“这个位置就这么缝出来不好看吧?一件衬衣的布料也花不了几个钱,不如给他重做一身呢。”
宋岚芳却龇着牙,咬断了线头,将衣服递给了宋岚音。
眼中,绽放出宋岚音从未在她眼中见过的自信。
“大姐,你先看看再说吧。”
宋岚音接过来,翻开一看,非但没有一条简单粗暴的丑陋缝痕,泛黄的衬衣胸口处,反而多了一只手心大小的纯白色蝴蝶,蝴蝶翅膀纤细而长,正好盖住了衣服上的破口。
宋岚音凑近细细一看,好家伙,蝴蝶竟不是用布料剪成缝在衣服上的,而是用白色的线一针一针绣上去的!
那一瞬间,她看着宋岚芳的眼光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