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姐摇头:“我想了想,还是觉得自己不适合当这个头领,尤其是昨天出去行动的时候,有好几次,都差点犯错害了大家,我的临场应变能力太差了,所以回来之后,我让她们投票,重新选头领。”
“结果,”苏凌歌接了表姐的话,抱着肩膀,眯着眼睛看我,“所有人都把票投给了你,包括那个肌肉男大个子,我很好奇,你到底有什么能力……”
“我哪儿有什么能力,只是大家抬举罢了,这个头领还是你当吧,姐。”我苦笑。
“你别不当回事儿呀!”表姐着急道,“胡飞那个混蛋虽然人品不怎么样,但他那句话说得对:一个团队,必须要有一个头领!我们今后的行动,必须要有统一的有效指挥才能事半功倍!”
我不知道昨天她们出去探路,到底遭遇了什么事情,缺乏有效指挥?各自为战的话,应该会狼狈吧?反正之前我参加的所有面对丧尸的战斗,无一例外,全是配合作战,因为我一个人不敢打啊,普通丧尸的战斗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被它们完成包围。
“哥哥,你就别谦让啦,每个人都有了新职位呢!”晓晓凑过来,递给我一杯奶昔,“你是总指挥,表姐是副总指挥,大壮叔是行动队长,连叶姐是侦查队长,冬冬姐是后勤队长,凌歌姐是医疗队长,至于我嘛……嘻嘻,你猜我是什么?”
“你是卖萌队长吧?”我笑道,真想不到晓晓还能做什么。
晓晓噘嘴:“我是对外联络队长呢!”
拢共就特么七个人,都给封官了,这是玩儿过家家吗?
行吧,她们高兴就成。
心中那根戒备的弦松掉之后,时间变得异常漫长,我闲着没事,在城堡里来回跑步,恢复萎缩了三天的体能,跑到顶楼时,喘口气,我看看马场那边,钱大壮还在尝试跑马,他身上挂着不少青草叶,应该是摔的。
马有那么难骑吗?看电视里那些演员们策马奔腾,都很轻松的样子……我又看了一会儿,忽然,脑海中灵光乍现,像阿基米德发现了浮力一样,惊喜地脱口而出:“我知道了!”
我知道跑马的原理了,一口气跑到下方的城墙,从软梯垂下,来到马场!
“兄弟,你咋了?”钱大壮在马上问。
“大、大壮哥,”我喘了几口气,“跑马的时候,应该把皮股离开马鞍才对!”
“啥?离开?那不掉下去了么!”钱大壮不解道。
“不是还有马镫嘛!你想想看,骑山地车越野,需要飞过障碍的时候,你是什么姿势?皮股还在车座上吗?”
钱大壮想了想,忽然一拍脑门:“对呀,我怎么没想到!”
“马刚跑起来的时候,肯定不稳,所以,咱们会下意识地坐在马鞍上,等马的速度起来一些,颠簸起伏,坐着肯定不行,会被颠飞,只能站起来,用双脚跟着马匹起伏,利用双腿做缓冲,保持上半身始终处于水平位置!”我解释道,钱大壮听懂了,驾着他那匹叫“ny”的黑色骏马小跑起来,皮股离开马鞍,双腿夹紧马腹。
这里面有个悖论,如果骑手不站起来,马是不会快跑的,一颠一颠的,它跑的也不舒服,所以怎么喊“run”也没用。
随着钱大壮皮股离鞍,身体跟上马的节奏,逆方向起伏,ny越跑速度越快,钱大壮一开始还有点拘谨,怕落马,皮股离鞍很近,准备随时坐下,后来一看没事,所幸皮股高高撅起,ny跑的时候,马身上下动来动去,但马背上的钱大壮弓着背的行动轨迹,始终保持一条直线!
“成功了!”钱大壮兴奋道,“多多!爸可以去救你了!”
我看的兴起,牵过表姐那匹sany,翻身上马,如法炮制,掌握了技巧之后,在马背上简直稳得一笔,比开车都舒服,马场里已经不够我跑了,我骑着sany出了小铁门,沿着游乐场里面的道路飞驰,不愧是纯种马,速度起来之后,跟飞一样,目测超过40公里每小时,这速度,即便是二阶丧尸也追不上了,如果,手里再有一把突击步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