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锦怡不知小相公的想法,掏着鸡腿根,又发现了当归。
这可是好东西,全当归既能补血,又可活血当归身补血,当归尾破血,可是女人的宝贝药,她得掏点,以备不时之需。
她前世家里,祖祖辈辈都是中医,可偏偏她继承了外祖的织锦馆,其实也是她喜欢安静,不喜欢与人接触,自然不会去学医。
但从小到大,耳晕目染,她认识不少中药,就是不会看病,如果知道病,她还会配两张药方,所以大哥撵走大夫后,身上的伤也没化脓感染,这都是她的功劳。
听小相公说,从南郡县到府城有六百多里路,而从府城到临边县也有一百多里路,加起来八百里路,他们一天也就走七八十里路,遇上山路或者下雨,一天只能走四五十里,算一算也得走一个月左右。
这路上难免会受伤和生病,虽然这群老爷们跟她不熟,可都是谢家的人,她还是准备点,所谓有备无患嘛!
“吃饭了!”
谢大粗吆喝一声,谢二郎已经端着两碗面糊糊过来了,递给周锦怡一碗,“将就着吃,马帮的吃食都这样。”
周锦怡看了一眼,像是面疙瘩,里面还加了一些青菜梆子。
周锦怡哪有嫌弃的道理,这可比麦麸子好吃多了,道谢一声,接来过就吃,一口下去,她瞬间明白马郎们不要这二人做饭的原因了,她吃一口就不想再吃第二口……
面疙瘩还有白面没和匀,盐也重了,菜梆子下锅迟了,没有煮软,脆生生,还有涩味……
“难吃吧!”谢二郎讪讪一笑,“大伙在家,都是饭来张口,出门在外,也是无奈,遇上县城我们还能吃点好的,可路上只能将就了。
“没事,比我家麦麸糊糊好吃。”
周锦怡除了安慰一下,也不想多说。
“最多两天就可以到洪县的县城,到时候你想吃什么,我买给你。”
这话听着,就好似再说,小妹妹,你听话,哥哥给你买糖!
她是那么好骗的吗?周锦怡摇摇头,“不用,免得被大粗哥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