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如何,两兄妹来到酒吧后,宁晓凡第一印象就很好。
哥哥安德列劳斯,妹妹戴娜劳斯。
哥哥安德列是个高大的青年,年近30岁,正当壮年,上着夹克,下着牛仔裤,穿着干净利落,面容谈不上英俊,却也五官端正,气质朴实。
妹妹戴娜是个245岁的金发女郎,五官要比哥哥精致多了,小麦肤色,给人一种青春健康之美。
从第一印象看来,这是一对没什么恶习和坏毛病的健康青年男女。
双方的沟通进行得很快,自我介绍以后,这对兄妹听到宁晓凡的农场需要牛仔的意愿,当即就表示希望能应聘上。
有了第一好印象,宁晓凡很是爽快,问清楚了两兄妹希望的薪水后,当即就拍板定了下来。
两兄妹的薪水稍有差异,哥哥的薪水和老约翰相同,周薪800,妹妹的周薪则是750。
面试完后,两兄妹就告辞离开酒吧,回家收拾东西。原本宁晓凡的意思是明天到农场上工即可,两兄妹却说下午就去农场,似乎对新工作抱以极大的热情。
搞定牛仔,有迪克在,五名种植雇工的招聘也很快搞定,在迪克的电话邀约下,一共有十余名雇工前来。最后,宁晓凡根据感官和问询之下,招聘到较为满意的种植雇工。
时间刚到中午,农场的人手就大致搞定了,这个效率还真是有点高。
为了感谢迪克热情的牵线帮忙,宁晓凡和老约翰也没急于回农场,而是邀请迪克一起共进午餐,对此,迪克愉快的答应下来。
只是宁晓凡临要离开的时候,一直在酒吧默默喝酒的红鼻子老头布鲁斯突然开口道:“嗨,华夏小伙,你们农场还需要一个打杂的人吗?”
红鼻子老头突然开口,迪克和老约翰愣住了,只是两人发愣,是因为布鲁斯说的不是英语,两人没听懂,只是注意到布鲁斯的目光是注视着宁晓凡。
而宁晓凡则很惊讶,因为红鼻子老头说的竟然是汉语,而且发音很标准,一口流利的普通话,竟然比宁晓凡还说得标准。
“您的说得很好,我很好奇,您以前去过华夏?”
红鼻子老头眼里露出意思怀念:“我以前年轻那会儿曾在华夏留学,按照你们那里的说法,就是在皇城根儿地面儿上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
哟,这一口京片子。
宁晓凡再次讶异:“没想到老爷子您这一口汉语,居然到现在还能说得这么流利。”
“这没什么,我留学回国后,一直没拉下,而且,我十年前还在华夏待了两年……嗯,这是以前的事,我刚才的话你还没回答呢,需要再招一个杂工吗?这个杂工就是我,虽然我年龄大了点,不过还干得动,哦,我现在其实也不算很来,刚满60……”
杂工……
宁晓凡想了下道:“就冲你这口流利的汉语,我答应了,先不说杂工的事,先一起吃个饭吧。”
这个老头看上像是有点故事的人,能说一口流利汉语的当地老头,对宁晓凡来说不算重要,却很需要,因为师娘不会英语,这些天虽然在学,却有些磕磕绊绊的。有个会汉语的当地外国老头子教一下,想必会很好多,至少也能当个翻译啊。
而且,宁晓凡原本就想专门给师娘聘请一个女翻译,现在女翻译还没找到,这个老头子翻译还是凑活着可用。
布鲁斯洒脱的一笑,起身道:“好,我就蹭你一顿午饭……”
……
一晃三日过去,原本安静的农场也变得喧嚣起来。
农场的牛羊日渐增多,广袤的土地上,几辆大型机械车正吐着浓烟翻耕土地。湖畔的一些建筑正在拆除,而一块专门划出的一片土地上,一群建筑工正在忙碌着打地基。
小妹昨日就离开了,继续她的空乘工作,对于空乘工作,她似乎比较热爱,目前还没有辞职的打算。
师娘这两天一直在熟悉农场的各项事务,布鲁斯穿着一身得体的燕尾西服跟在她身侧。
红鼻子老头布鲁斯,原本是要在农场干杂工的,现在他的身份却是摇身一变,成为农场大管家。
没错,职位升格了。
作为一个精通汉语,祖上又从事正统的英式管家行业,宁晓凡怎么可能让这个高级人才干杂活。
要说这个红鼻子老头的经历颇为传奇,他祖上是一战时期移民过来的,这个布鲁斯小镇就是他祖上建立的,同时也小镇也是以他祖上的名字命名。
有土地,有权势,布鲁斯家族前几代的确过得也很好,只是到后面却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到了布鲁斯父亲那一代,虽然他父亲也是个败家子,但家里好歹还能过上体面生活,要不然,也供不上年轻的小布鲁斯到遥远的华夏留学。
但布鲁斯家族也在小布鲁斯父亲一代彻底衰亡,到了小布鲁斯中年时期,家族宣告破产,而小布鲁斯的生活也从中产以上的阶级沦为无产阶级。
红鼻子老头就是小布鲁斯,家族人丁稀少,到他这一代也就他一根独苗。破产后,唯一的财产就是镇上一栋两层居家小楼。
中年时期,布鲁斯也外出工作,想干出一番事业,更想重振家族。
在外十多二十年,有过事业,也有过爱情,只是他的事业并不顺利,他的爱情也很糟糕。
失业,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