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胤正准备向里走去,替鸢萝挑选好看的衣服裙子。
“呦!紫苏,你的眼光真是越来越差了,连这么一个穷鬼都放进百花店了,当真是符合你乡下人的眼光啊!”
从外面走进一个身穿和紫苏一样的衣服的女子,脸上扑上浓浓的胭脂水粉,看起来光亮艳丽,但只要细看,便能发现她妖艳的外表下,素颜是多么的可怕。
“不是这样的,毛雅姐,这位公子是进来买衣服的,我们百花店的规定中并没有不准男子进入店里………”
见到来人之后,紫苏连忙弯腰解释,但是畏惧女子的身份,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小到像蚊子一样嗡嗡的叫声。
毛雅在百花店做接待员的工作最久,资质经验最丰富,能够看透形形色色的人是否有钱,与她那势利刻薄的性格遥遥呼应。
可以算的上元老级人物的她也经常取笑一些新来的同事,达到一种高高在上的威望,获得一些心灵上的满足。
“你看他全身上下哪一个地方证明他有钱了?”
毛雅一声冷呵,虽然她没有玄力,但是身上那种刁钻跋扈的气势丝毫不减。
在百花店工作那么多年,她深知若想混到那些阔太太,大小姐的圈子里多么地不容易,一见到如此穷酸的少年,她便感觉浑身的不自在,想要驱逐出去。
低头害怕的紫苏感受到浓浓的压迫气势,不由地将乖巧的头往自己的胸里埋了进去,不敢再说任何的话语。
见此状况,天胤懒得多加解释,直接向毛雅扔去一枚金币。
随着金币的弹出,在空中划过一道弯弯的孤线,偏离毛雅所在的地方有一米之远,若是普通人根本不可能接到那个角度的金币。
可毛雅却在天胤抛出的瞬间,凭借职场敏锐的嗅觉和对金钱的痴迷,愣是空手接住了。
天胤心中一阵惊讶,本想着羞辱一下对方,结果却被接住了,金钱的魅力那么大吗?
“公子,是我狗眼看人低,您就把我当个屁。”
金钱的独特手感让她忘却了之前的种种刁蛮,满脸的虔诚谄媚取代了之前的鄙弃冷落。
“啊!”一直低头不语的紫苏被毛雅的大转变吓的惊呼一声,慢慢地抬起雪白的玉脖,好奇的看着她。
“紫苏妹妹,是姐姐不对,姐姐不应该阻止你让这位公子进店的!姐姐道歉。”说着毛雅便上去挽着她的胳膊,一阵亲昵夸赞,仿佛之前的从未针对过她一般。
天胤:“……………”
从未见过如此不知羞耻的女人……
“没……没事,毛雅姐,这是我应该做的!”
面对突然态度好转的毛雅,她不安分的缩了缩自己的娇弱身躯。
“好了,接下来我带这位公子买衣服吧!”说着她便向天胤摇臀挺胸地走去,旮瘩的脚步成熟富有韵味。
虽然天胤穿着是下等市民的装扮,但随手拿出一个金币打赏的人肯定身价不凡。
她做接待员工作数年,在白鼎城能够随手挥霍金钱的人屈指可数,却没有一个人能够随手给一个看门的金币,特别是衣服店这种地方,大多是女子的出没之地,她们都要操持着整个家庭,哪里会奖赏像她这样的人那么大的钱。
而天胤不一样,他出手阔绰,买的衣服必定也贵到极品,只要经过她的推荐最后卖出的衣服,她也能从中获得一些利润。
“可是………”紫苏委屈的眼眸中泛出一抹泪光,填充着整个眼眶,而后又流向瞳孔深处,折射出深深的忌惮。
她不敢说话顶撞,生怕得罪了毛雅,自己将会失去这份工作。
虽然这个月来她所有接待的顾客几乎都被毛雅抢了过去,其中应该是她赚得的利润自然也是别人的,可是她还有底薪在,只要自己节约用钱,肯定能坚持过去。
若是她失去这份工作,同行之中肯定没有人再用她,虽然自己一个人孤苦长大,衣食住行也需要金钱维持,所以她说到嘴边的话又硬生生地憋了回去。
当然,一切都被细心的天胤看的一清二楚,从紫苏的眸光中他更是看到了一种对生活的绝望。
“滚!!!”
毛雅那只抹上水粉的细滑双手刚触碰到天胤的手臂,他猛地甩手,将其甩在了地面之上,顿时引起了百花店众人的注意。
“我是乡下的一个穷鬼而已,还是不劳烦您了,我看这位姑娘就很好。”
天胤淡然地指了指紫苏所在的位置。
扑在地面的毛雅直接懵了,她兢兢业业地工作了数年,学会察言观色,讨好上司,在百花店混的风生水起,何时受过这等对待。
片刻之后,她回过神来,直接对着天胤撒泼:“我不是和你道过歉了,你还想怎么样?”
“不是所有的道歉都能得到原谅的!”天胤冷哼一声。
对于这样反复无常,没有任何道德底线的女子,他当然不会给她任何好脸色,若毛雅是个男的,恐怕早就被他扇过耳光了。
毛雅更是用恶毒的眼睛狠狠地盯着天胤,须臾间,她立马从冰凉的地面之上爬起来,变脸道:“害!既然公子想要紫苏帮你领路,那我就让她去好了。”
而后她便照顾众人散开,在百花店这种女子聚集的场所,她的一举一动都有可能给人留下不好的影像,她知道和天胤作对必定不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