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疼呢。老公~我说了,我把你刻心上了,你,当然要紧啊。”
记得吴静戈高中的时候,和一个男生爱的死去活来,两个人便找了一家纹身店,将对方的名字刻在自己的手臂上。
当时苏煜晚觉得这件事情傻.逼极了,喜欢就喜欢呗,在自己肉上刻点字还能增加喜欢值?
现在她发现真的能。
虽然是因为手术留下的这条疤痕,但是因为它长得酷似字母L,又因为它是老公亲自缝制的。
所以即便好似原本是丑陋的疤痕,也变得异常喜欢了。
这条疤痕,代表着他陆清尘。
刻在心头肉上成为了她苏煜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苏煜晚洋溢在幸福的小剧场中昏睡过去,清醒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坐在浴手台上,疲倦的脸蛋上被一块热毛巾敷着。
陆清尘将毛巾扔了,抱着她出了浴室,然后下楼,坐到了餐桌上。
苏煜晚依旧坐在他的腿上,双手搂着他的脖子,将头搁在他的肩旁上,“人家还没刷牙呢……”
“我帮你刷过了,乖,快点吃完早饭换衣服出门,不然要迟到了。”
苏煜晚被陆清尘的话点醒,为了三学分,今天要爬山、摘果子、露营……等等一系列无趣的活动。
被投喂着吃完早饭,换了一身黑色运动服,背着一个小包,坐上宾利车,发现陆清尘却坐在里面。
他一改往日的西装革履,穿了一套与她同款式的白色运动服,“我是你们班主任邀请的。”
苏煜晚快速关上车门,一脸笑嘻嘻,“那老公今天不上班啦?”
“昨晚加过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