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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是一个恐龙,并且身长二丈二,如果说非要给他起个名字的话,暂且叫他牛龙好了!
牛龙!
因为这个食肉恐龙的鼻子非常明显,和牛鼻子类似。xiashu9999
牛龙的名字,因此而来!
马布斯敢于挑战这个家伙,下了很大的决定,决定去拼死一搏,因为普通的野牛,无法满足他的胃口,惊人食量。
但挑战牛龙,类似于与死神舞蹈,该不该去说马布斯不知道天高地厚,十足贪心,纯属找死!
做出来这个决定,绝对可以说一个大胆的选择,而这个大胆的选择说出来之后,可能许多人都没有办法置信!
马布斯为什么敢于冒这个风险,因为这和找。找死没什么两样,而且像是这样。这样的事情,该不该说奇怪呢?
应该是可以说非常的奇怪吧,因为并没有利益的驱使,并且是谁也不知道将会活多长时间?
而这样的事,应该如何去说,恐怕是绝对的大有关系。
在他的面前的视线范围之中,出现了一头牛龙,这个牛龙长的十分健壮,那高耸的牙齿上全是鲜血,似乎是刚刚捕食过猎物,正是因为捕食猎物,牙齿才会有血。
它很高大,看上去身高约计二米高,如果说从牛龙的尾巴开始丈量,一直丈量到头上,长度有二丈几乎是无可厚非!
在这个时候,它刚刚捕食过猎物,看上去也有些疲劳,接着,它将目光扫向了周围,没发现一个生命。
马布斯正在隐藏于不远处草丛之中,这些草丛并非普通的草丛,而是那种灌木丛,草丛比两人还要高,正好将马布斯的躯壳全部挡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