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幸亏有你,要不然我可得死在那肌肉男的手底下。”威尼逊将手放在胸口,长长舒了口气,“话说回来,你们两个认识?我看他对你很感兴趣,是发生了什么吗?”
“没什么,他只是被我骂得不爽罢了。”我随便敷衍了一句,目光始终盯着菲克马索消失的地方,那里爆发出激烈的枪声。
“是吗?”威尼逊将信将疑。
“嗯。”我轻轻点了点头,没有解释,“我有事先走一步,回头再聊。”
不等威尼逊开口,我直接从他身边绕开,脚下速度不断加快,生怕赶到时肌肉帮和蚁帮的战斗已经结束。
如果是菲克马索赢了还好,但要是朱比特胜利,一旦他搜索菲克马索的记忆,肯定会牵扯出关于我的信息,到那时候,又会有新的麻烦。
贫民窟由四栋高楼拼接而成,平均有六十层,高度约两百米。以东南西北分ABCD栋,在高空俯瞰,能看出是一个“回”字。
火拼发生在第层,C栋与B栋的夹角,此时已经转移到A栋的电梯口,贫民窟共有两部电梯,分别在A栋和C栋的中段,位置对称。
当我跑到D栋楼道末端的时候,原本铺天盖地的枪声渐渐消失,紧接着一道强光在转角处爆发出来,我不得不用手把眼睛挡住,速度也因此受到影响。
强光过后,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在转角处扑面而来,我仿佛已经能看到那个画面,本能的不想再往前走。
经过几秒钟的思想斗争,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再怎样都要去看一眼。
平日里的贫民窟就没有清闲的时候,楼道里永远充斥着吵闹声,大小的商贩占据着各自的地盘,有时还会出现斗殴事件。
然而现在,整栋楼都静悄悄的,每一户都是大门紧闭,楼道里看不到一个鬼影。
他们会出来吗?会,但绝对要等到执法队清理完现场才敢出来。
我深吸了一口气,坚定不移地走向A栋楼道,就在我到转角处的时候,听到了一些窸窣的声音,像是有物体在地面拖行,缓慢而又沉重。
以防万一,我拿出背包里的火辣清晨。
“呼啦……呼啦……”
拖行的声音离我越来越近,我鼓足勇气,端着枪走出转角,眼前的一幕让我胃酸翻滚。
“呕!”
干呕了一声,我往后退了几步。
“街健冠军”菲克马索肌肉帮干事Lv7生命值151/10003000
菲克马索活着对我而言无疑是个好消息,但他现在的模样实在是太惨了,惨到不忍直视。
他的下半身,从腰部开始,永远的留在了朱比特的身旁。
而朱比特跟他半斤两,如果不是看得到他的名字,光从墙上的一团血肉我可分辨不出谁是谁来。
惨烈。
真的只有用惨烈来形容两个帮派的火拼。
是,如今的世界是有用植入式芯片中备份的记忆体复活的技术,但那都是真正的权贵才负担得起,像朱比特和菲克马索这类人,他们也不过是底层中的上上人罢了,再大的蝼蚁依旧只能是蝼蚁。
菲克马索残存着一口气,爬到了我的脚边,妄图抓住我的裤腿。
“救,救我……”
我躲开了他的手,虽然就算放任他不管他也不可能活,但我还是选择亲手干掉他。
将火辣清晨的枪口对准菲克马索的光头,我做了个深呼吸,道:“我们两清了。”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