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球队晋级了夏季联赛四分之一决赛的事情,球队高层还是很满意的,委托主教练尤因代为勉励褒奖不说,连伙食都改善了不少,又请所有人去牛排自助餐黑皮了一回,吃得众球员满嘴是油、大腹便便,直嚷着要杀入决赛,拿下夏季联赛冠军,再来这里大吃一回。吓得自助餐厅的老板浑身一哆嗦:这是从哪里来的一群非洲难民呀,可别再来了啊,再来俺这餐厅就被你们吃垮了……
很快,安排出炉,黄蜂队本轮的对阵对手是积分榜排名7和积分榜排名第10队伍之间的胜者,也就是著名的——金州勇士队!
哇塞,金州勇士队耶!这可是前些年红遍了半边天的球队啊!虽然说实话,唐人甲个人更喜欢的原版的金州勇士队,而不喜欢抱团后的勇士队。因为男人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以弱胜强,挑战更强者!组个高中球队去初中校园里虐菜,这种行为对于唐人甲来说毫无意义,非常空虚,因为他觉得,难道竞技体育的意义不就是为了寻找一个足够强的对手,然后战胜他吗?
抱团并非不可取,如果生在凯尔特人王朝的年代,那我们毕生的意义就在于战胜他,哪怕只有一次!为此我可以忍受失败不断地挑战他,磨砺自己,也可以做出牺牲去找张伯伦,找大O,这都可以,但是要我加入凯尔特人?不好意思,但是不,我有我身为男人的尊严,这是我的底限。
如果在公牛王朝的年代,如果你实在看不到冠军的希望,那你可以在一次又一次尝试失败之后,去找大梦,去找马龙,就像当年的巴克利一样。有人会真正嘲笑他吗?并没有啊。因为第一,他经历了足够多的失败,他值得尊重,他配得上一枚戒指,而任何人都知道,留下来是没有希望的;第二,他已经老了,再不搏一把,他的生涯就结束了……也正因为此,巴克利、马龙、佩顿,以及后来的纳什,他们在最后选择离开的时候,球迷们都是祝福的,甚至还有球迷明明舍不得纳什,还在场边打出横幅,说请你离开吧,为了本该属于你的总冠军,为了你自己,这是多么感人的画面……有人会因此而谴责一位为了一支球队奉献了终身的老将吗?不会的……
也正因为此,当一位本来最有希望挑战老詹‘第一人’地位的球员突然选择了离开爱他的俄城,离开出生入死的兄弟,加入原冠军球队金州勇士队时,你能够想象作为他的球迷当时的心情吗?如果他真的不喜欢俄城(这里绝非是因为俄城没有夺冠的希望),他可以选择去凯尔特人,可以选择去盐湖城爵士,哪怕是纽约尼克斯也行啊(他们有薪金空间,可以同时招揽两名超巨),这些球队都已经打下了不错的球队基础,反正你也是‘空降’,到任何一支以上球队都可以在一两年的时间内直接达到竞争总冠军的级别,那么,为什么要选择一支原本的冠军球队呢……他难道不知道,这个选择就相当于直接放弃了竞争‘第一人’的权力,选择屈居人下了么?多么地让人痛心啊……有时候,你以为你走的是捷径,但是回过头来却发现,未必如此,你因此失去的,可能一辈子也再找不回来(事实也证明了如此,而且一旦你失去了价值,人家弃你如糟糠)……
因为这个原因,唐人甲这个原来的某人球迷至今都没有能够释怀,从此再也没有关注过这位球星的一切……
有点扯远了,回到当前的话题:黄蜂Vs勇士!
按照勇士队历年的近况,他们的夏季联赛阵容按理应该是常规赛尼克斯队级别的,但是,如今他们却杀到了四分之一决赛。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詹姆斯.怀斯曼。
詹姆斯.怀斯曼,今年最佳新秀大奖的获得者,身高7尺1寸(二米一六),臂展二米三一,体重110公斤,司职中锋位置,也是勇士队上赛季的首发中锋。他身高臂长,静态身体天赋极好,更加难得的是,他的灵活性也不逊前锋,而且有着一手不错的中投功夫,篮下技术虽然还有待打磨,但是的确是前途无量哇!
他上赛季常规赛的数据是:出战29.5分钟,拿下15.1分,11.2篮板,2.3助攻,2.6盖帽,1.3抢断,3.1失误,两分球命中率46.7%,三分球命中率25.9%,罚球命中率70.8%。
虽然相比活塞队上赛季的探花郎Anthony Edwards来说,詹姆斯.怀斯曼的数据并没有任何的优势可言,但是一个是身在战绩超过55胜的顶尖强队,一个是在联盟垫底的乐透球队,这种数据含金量上的差异懂球的人还是看得明白的。
当然,也不能因此而否认A.E的优秀,他可是一个名叫安东尼的男人。当年活塞就为了米利西奇错过了一个安东尼,这一回,他们没有再让错误继续。希望这个安东尼能带给这支当年的铁血王师重新崛起的希望吧,汽车城的铁血风骨还是很让人怀念的……
面对这个对手,教练组还是做了不少调查工作的,为了让詹姆斯.怀斯曼的威力得到发挥,勇士队给他配备了一位不错的白人控卫1号,其它位置上的球员则中规中矩,整体来说,这支球队三分球实力不俗,喜欢打炮轰战术,但是内线又有一位绝对实力的高塔罩着,所以,他们的实力不容小觑!
来吧,勇士队!——开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