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老三看着面前的男人,刚刚去采买东西的兴奋劲儿一扫而光,这面前的躺在床上的半死不活的男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晴儿!”
沈老三脸色一沉,他虽然从宠这个女儿,可不代表可以让她为所欲为。
“爹!”
沈晓晴有些紧张的站了起来,沈老三回来的这会儿,她已经把那男人身上的伤都清理了一遍,身上的衣服沈老三也看得一清二楚,是他的。
“听我说,”
沈晓晴思绪转了一圈儿,回过来神儿:“这个男人家世很好,是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哥,被沿路的山匪打劫,因此才受了伤,费劲的一路跑到了这里,所以才想救他。”
沈晓晴倒不是问的男人,只从他的衣服和年龄推测。
“这,这怎么妥当,你是一个未出阁的女儿,怎的就要做这么大胆的事情了,前些日子救了李三儿,没人知晓还好,今儿你拾进来这么大一个男人,这……这谁能不知晓!”
沈晓晴眼睛转了一圈儿,接着道
“爹,我觉得可以,咱家刚分了家,家里穷得叮当响,哪里有什么贼人来光顾,况且平常也不走动关系,也有人来送东西,谁知道我救了这么个人?”
沈晓晴叹了口气,极力安抚沈老三,可他怎么都不同意沈晓晴照顾他。
沈晓晴好说歹说,沈老三才同意把那男人放到他的屋子,她和王氏睡,只可惜这本就可怜巴巴的小地方,显得更加拥挤了。
“晴儿,就算你会看病,也不能往回带这些人,一个还在闺阁的姑娘,怎么能做这么出格的事儿!”
沈老三一拍桌子,本就摇摇欲坠的桌腿,更是瑟缩的抖了抖。
一旁的王氏虽然没说话,可眉眼里也满是担忧。
“爹,娘,你放心吧,晴儿被退婚的时候,名声已经毁了,现在这村子里的人,说白了也没几个后生看得上我,就更别说娶我了,与其现在还苦揪着我这名节不放,还不如让我快快乐乐的活一辈子。”
沈晓晴伸出手,一手拉着一个,声音满是恳切。
“你这孩子说什么话呢……”
沈老三眼边有一抹湿润,想说出反驳的话,却也是无力。
王氏在一旁使劲抽动着身子,忍着我不让自己哭出声来,过了好久才缓和下来。
沈晓晴和王氏收拾利落篮子里的东西,一家人也算吃了个高兴饭。
第二天。
沈晓晴看着手里的一点点银块,只觉得一阵犯愁,昨个沈老三和王氏买了些着急用的物件,就花去了半两银子,这古代的生产力底下,锅碗瓢盆的什物都是极贵的。
剩下的银子,买了些糙米,足够家里人吃半个月的,一点点盐巴,以及常用的调味品,贵的香料沈老三没买,这些东西仔细算着也用去了半两银子,路过卖肉的摊子,沈老三看着沈晓晴这两日瘦了不少,又狠狠心,买了二斤五花肉,筒子骨和猪下水和一只小母鸡。
这才满载而归的回了村。
沈晓晴看着面前的堆成小山的食物,差点儿激动的跳起来,这应该就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吃的最好的一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