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林里窝了大半天,夕阳已西下后,特意在山上将自己弄得很狼狈的洛薇才提着一只大兔子,下山回到原主的家中。
看到洛薇总算回家,本就高兴之余,还在遗憾洛薇没被选上的洛家人都忍不住怒目以对。
骤然被这么多人盯着,跛着脚的洛薇里子纵然是个成人,也难免有些不自在,十分应景的缩了下脖子后,才讷讷的说道,“我早上在山边子看到只飞毛腿,就想把它给逮住,谁知道一不小心,就跟着跑远了,捉住它的时候,还脚脖子给扭伤了,我急着想回来,可这脚一动就疼得很,在山上走不了路,我就一直揉,弄了好久,疼得松点了,才赶紧回来,谁知道已经晚了!”
听到这番解释,又看到她那露出来的脚脖子上确实一片青紫,屋里众人的怒气才消下去些,洛母何氏走过来伸手点了下她的额头。
手上接过那只异常肥大的兔子,口中则叹道,“你这孩子,也是个没福的,这么好的机会,就因为去逮一只飞毛腿给错过了,总有一天后悔死你!”
对于这个,洛薇就呵呵了,“我原想着,逮住飞毛腿很快就能回来的,没想过会受伤啊,娘,你晚上就把飞毛腿给炖了吧,气死我了,那些人还会再来吗?”
洛父叹了口气道,“小六啊,那些人再来,你是怎么也赶不上了,算了,人各有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好在你大姐和你三哥都被选上了,将来你们也能有个照应,这辈子算是不愁了!”
家的二姐和三哥走了,还剩下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两个妹妹一个弟弟,在这座村子里,家里像他们家这样有十来个孩子的,绝对不是个例,为了争取能多生孩子多被选上,这是常态。
虎吼岭村地少人多,要不是被村里人都称为主家的那大户人家给的钱足够多,以虎吼村的情况,若不想别的生路,仅靠那点地,早都被给饿死了。
洛薇家过去算是村里最穷的人家之一,越穷越要生,没被饿死,过得还行,除了洛父洛从武干活是把好手,洛母何氏的同在一个村子里的娘家多有帮忙,还有最关键的,就是多亏他们家小姑洛从欣的接济。
洛从欣在二十年前被选去主家,现在年近三十,嫁的是主家的世仆,小姑父在主家名下的一间铺子里当个小管事,经济条件还不错。
世仆是世代都伺候主家的忠仆世家,通常都很得主家的信任,像他们虎吼岭村这样的存在,则类似编外仆村,相比较在外面随便采买的下人,虎吼村里选出去的孩子从小培养,显然更值得信任,但比世仆又差了不止一截。
被村人称为主家的是东缘城七大家族之一的罗家,在七大家族之上,东缘城还有连城主府在内的三大顶级家族。
这是个以武为尊的世界,虽然近百年来,东缘城周围一带都不曾发生过大规模的战斗,但修武之风仍然十分盛行,衡量一个家族实力的根本,就是根据各家族所拥有的顶尖武力。
所以这样的大家族就连选下人,除了要求长相与智力要达到基本线,对根骨也有一定的要求,这个要求不分男女,修武的根骨条件越好,带回去后越能得到重视,及更多资源的培养。
学堂里的师傅仅凭自己粗浅的眼力,就能看出原主的根骨很不错,再加上长得好,人也伶俐,若没有错过,她被选上是铁板定钉的事,可都已经错过了,再多想也无益,洛家人也只能遗憾的放弃去想,没有错过的话,他家有多风光。
这次能有两个孩子被选中,在全村上百户人家,送过一多百个孩子参选,最终选走七十多个孩子的中选率上讲,洛家两个已经是很让别家眼红的存在了。
有了那些结契钱,洛家的家境一下从勉强温饱跃为小康水平,以后的日子就宽裕多了,不需要小姑家再时时接济。
在洛薇看来,这也是罗家的精明之处,多给点对们大家族来说,得来最容易的钱财,就能拥有这么一个对他们忠心耿耿的村子,为他们输送源源不断的仆从,所耗费的资源,比养那些世仆家族可节省多了。
且这些村子里出去的孩子,都是从小接受主家的洗脑式培训,真要论忠心,其实并不比那些世仆差,甚至为了能够出人头地,这些人往往需要更努力,付出更多。
这种因不同的生活环境,造就出的不同人生观、价值观念,洛薇虽不认同,但也没什么感觉,她来到这里的主要目标是为了做任务,而不是来拯救世界的,当然,就算她想拯救,她也没那本事,人家也不愿被救。
原主作为这个家里的孩子,不被重视是肯定的,若说父母对她就没有感情,倒也不至于,就连兄弟姐妹间,看似感情淡薄,其实到了需要的时候,这些兄弟姐妹还是会相互扶持、照应的,毕竟这是个十分看重宗族血缘关系的世界,看重程度远超她原本生活的那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