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男人在分手后,前几天都会开启疯玩模式,但时间长了,就会演变成伤感非主流。其原理,大概是因为男人的反射弧可绕地球三圈。——尼古拉斯·俗语
呸呸呸!什么分不分手的,老子一直都是单身贵族好吗!苏牧昂起了高贵的头,对这种咸鱼思想不屑一顾。不过,最近越来越容易胡思乱想,这是个问题。
不行不行,作为一个主角就要有主角的格调,咱可是要开后宫的人,再游历一段时间,说不定就会有一群小迷妹跟在背后,哪能因为一颗大树而放弃一整片树林?
伊莎贝娜这种类型的女人简直是一抓一大把,要多少有多少的那种,泡不到就泡不到呗,屁大点事!
更何况,她还毁了白虎王的能量晶石,虽然和他没多大感情,但白虎王是救命恩虎啊,人家为了你死了,你还做出这种事,简直人神共愤!
不过好在,她的剑落到了我的手里,要是她能厚着脸皮回来求我,我就用24K纯复制的键盘狠狠地敲她脑阔。
想到这里,苏牧心情又开朗了。
然后,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已经在河边发了不知道多久的呆了。
苏牧咧开嘴,露出了两排洁白的牙齿。
哦,看哪,水里有一条狗,它笑得好开心。
苏牧摸了摸身后。
嗯,血域还在。
他又是满面春风,继续沿着河边走着。
对了,不是还有个新手礼包没研究吗?算了吧,只不过是一堆豆子和几把高级武器,还有一件刀枪不入的软甲而已,到时候等她来求我的时候,就摆在她面前炫耀,让她知道,像这种小迷妹送的东西,我根本连看都不屑去看。
老子可是单身贵族!不是屌丝!
苏牧拍了拍自己的头,骂道,走了两步路,发呆一小时,你演偶像剧呢?
说完,他又开始向前走去,只是有点步履维艰罢了。
你糊涂,在茂盛的森林中像个孤独患者自我拉扯,她迷途,在冷清的仙境中如画中人怡然自得。
清澈得泛着鳞光的小湖,叮咚的山泉,鸟语花香,古树盘根,这只在童话故事里出现的场景就这样活生生地摆在眼前。
这里……大概是森林的深处吧,不然像这么美的地方,怎么可能一直无人踏足?
一个金发女人漫无目的地在此游荡,她面容饥瘦,头发也没有梳理过,乱糟糟的。
她与这里的景色格格不入,也很难相信,像她这样手无寸铁的人类,是凭自己走到这里的。
谁都知道,里高斯盆地看似平静,实则凶险万分,如果不是上天眷顾,一个十级战士是根本不可能达到森林的中心,更没机会见到森林女神,接受她的馈赠。
对,上天眷顾着伊莎贝娜。
“迷途的人啊,为何不愿折返?”一个动听的女声不知从哪处响起,在草木丛间回荡不休。
伊莎贝娜毫不意外,因为她知道对方是神,只要神想要,甚至能把声音投放到你的心里。
“既然你已经走到此地,那便不要多想,好好地来放松一下吧。”那个声音平和、安宁,包容。
伊莎贝娜随着神意的指引,慢慢地步入湖中,让湖水浸没自己。
她的衣裳一触到水面,像是有一双温柔的手,轻轻地为她褪去。
水中的暗流涌动,将她身上积累了几天的泥垢洗去。
一头如绸的金色发丝垂下,伊莎贝娜才发现,头发又长长了许多。她想要削去头发,伸手去拿血域,又发现血域早已在几天前被她丢弃,可能被他拿了,也可能还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