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衍留下来给学员们发布新的任务,两个哭得梨花带雨的女导师和三个面无表情的男导师先行离开了。
现在他们还剩下六十个人,张衍给了他们九首歌,分别侧重于演唱、舞蹈和说唱。排名靠前的人可以先选择自己心仪的歌曲,每个曲目都有固定的人数要求,超过限制则不能再选。选择同一首歌的学员自动成为一组,有五天的排练时间,五天后,初出茅庐的小伙子们将进行第一次以男团形式的公演。
程煜是第一个进去选的。顾笙猜他可能会选风度这首老歌,因为他的声音很好听,唱功也十分卓越,这种深情的歌恰好能将他的优点得到完美的凸显。而他自己,还是准备保险一点,选那首英文的放纵,因为那是组的,属于自己的老本行,而且还是他比较喜欢的一首歌。
最后,所有人都已经选完了。公布结果的时候,顾笙才惊讶的发现,自己和程煜居然是一个组的。
这天晚上,他们两个照例出去跑步,顾笙一直想问他选放纵的原因,但他又觉得这是人家的私事,自己问出来会显得很尴尬。
就在这时,顾笙听见了程煜的声音,“你是不是想问我为什么会选这首歌?”
“”。
“因为我特别喜欢这首歌的名字:ninhibie,还有这里面的一句话:gallheaypursueeenifheeningisaagabnanering我孤注一掷地追逐,哪怕结局是缥缈的流浪。,有没有感觉这句话特别有感觉?”
顾笙转过头看着他,表情上还有一丝来不及掩盖的不可思议。
程煜微微抬着头,表情宁静而平淡,鼻梁和嘴唇的侧影如同画出来的,头上有几绺细密的碎发因为跑步时身体的震动掉落下来,掩映着他浓密乌黑的、如鸦羽般的睫毛。
顾笙的心似乎在一霎那装了一个马达,不由自主的加起了速,脚下的步子一下子变得软绵绵的,仿佛每一步都踏在一片虚无之上。
他在程煜还没看他的时候,就转回了头,目不斜视的盯着前方一百米之外的那棵旁逸斜出的树。
他停顿了好一会儿,才说:“是啊,很有感觉,我一直都很喜欢这首歌。”
“你不觉得我喜欢这首歌很奇怪吗?”
“也许现在是自问自答环节?”
程煜没有像顾笙预期的那样笑起来,他就那样直视着前方,仿佛能看见遥远的未来,“渴望自由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每个人都不例外。”
“放纵和自由不是一回事,也很少有人能真正做到孤注一掷。”顾笙的声音在寂静的夏夜里显得愈发低沉,仿佛带着某种悦耳的回响。
“说到底,只是他们没有勇气罢了。”程煜轻声说。
一听这话,顾笙突然一下子停住了脚步,目光直视进程煜的眼睛里。“大少爷,像您这样从蜜罐子里长出来的人知道什么叫孤注一掷,知道追逐自由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吗?您站在高处俯视我们这些蝼蚁的时候,有没有感到万分可笑啊?”说完,他就头也不回的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