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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之王琳

今天的主角叫王琳,我认识她是在初二,但是到了初三才成为朋友,她第一次跟我打招呼的时候,我没有搭理她,因为那时候不知道她的名字,略显得有些尴尬。    她比较招人喜欢,身边总有一群蜜蜂样的男生围着她转。相对班上的其他女孩,她是比较文静的,个子高高的,脸上有点婴儿肥、苹果红,很可爱。她喜欢扎着马尾、平刘海,在人群中总能够一眼就发现她,像是一阵清风。    到了高中的时候,开始流行披发,她乌黑秀长的头发及齐腰间,吸引了不少异性的关注。正是由于过于受到关注,她一气之下就剪成了短发,清新而优雅,款款大方,像极了魏晋时期的美男子。    那年初三,由于分班,我们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当初在一个班都不怎么有交流,没想到分班之后,反而成了朋友。她经常中午不回家,吃过了午饭,回教室时才发现门已被锁死。而我,出于“勤奋好学”,自然中午也是要用心努力的(备注:懒得回家)。于是,王琳每次都能找到我,让我帮她翻窗子开门,我从窗户的位置翻上去又跳下去,成为她真正的御用开门师,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成为了好朋友。    她是我们班上的语文课代表,深得语文张的真传,不仅文才好,人又那么美。王琳机智,总能够在最危急时刻,令大家免于尴尬。高中第一次组织篮球赛,直接被老王封杀,那天下午,老王趁没上课,拿着班上所有男生的联名上书到了教室,将请愿书“砰”的一声砸在桌子上。    看着老王铁青色的脸,我们知道,打篮球几乎没希望了。当所有人都以为老王否决了我们的请求时,王琳突然站起来说道:现在张老师还没来,我们先预习下课文。于是,她领声开始朗诵,缓解了当时的气氛,全班人都打心眼里佩服。    王琳综合成绩还算不错,就是不偏科,却也不是最出色的那种。在班上,她的成绩能冲进前十,却无法抵进前五。可是,她从来不灰心,语文是她的优势,好几次学校组织的作文竞赛,她都能够拿到名次。如果有机会回母校,应该能翻出校刊,一定可以看到她的名字。    可是,王琳的化学稍微落后些,作为理科生,如果不能在理综上面拉出差距,则是很难在高考里与别人同台竞技的。有段时间,她开始疯狂的补习化学,等到家人都睡熟了,还能够看到她的台灯泛着微光。也正是在那个时候,她的眼镜度数一点一点上升,到后来,变成了600度近视的美少女。    在我的记忆中,王琳是一个有情怀的女生,她喜欢五月天的歌,又一次听说五月天到马家市举办演唱会,她特意请了病假,跑去现场看五月天。结果,老王下班后去了她家探望,这下子露馅了,王琳被她老爸狠狠地教训了一顿。    她家住在马家市老路口对面的那栋楼的后面那个环房,徒步到学校也就半个小时的行程,老王也能随时到她家。可谓真是百密一疏,万万没想到老王会突然家访,从那以后,她请什么假都要提防着老王,谁让老王如此地关心学生呢。    王琳也闹出不少的笑话。记得有一次在课堂上,语文张讲到了屈原的《离骚》,其中提到“美人兮”时,班上的同学齐声笑了出来,因为王琳不知所以然地点头叫好,虽说她是美人,却也没有这么自恋的。后来才知道,她上课在看五月天的演唱会视频,激动之余,她竟然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    我们都以为是老张说的美人兮令她不由自主,看来是错怪她了。可那次尴尬是由她自己制造的,老张平时待人比较和善,也没追究她,只是,全班人的哄堂大笑令她有些尴尬。如果将老张换成老王,她就不会那么幸运了。    而最最最可笑的一次,还不是这个,而是另外一次。在校庆40周年的运动会上,作为不可多得的美女,王琳自然而然的被选为引导员,就是那种在前面举着指示牌,引导运动员入场和散场的工作人员。    而她倒好,将跳高的同学带到了跳远的场地,回过头来,她又将掷铅球的同学带到了跳高的场地。看着她响无头苍蝇一样在运动场上到处乱串,实在有些搞笑。看来,女生没有方向感,真是可怕。    于是,班长找到我,“你们男生方向感好,而你长相还可以,你去帮帮王琳吧。”    什么叫长相还可以,难道我很丑吗?不过,看在代玉冰的面上,我勉为其难地走向了运动场。我穿过人山人海,在人群中找到了王琳,“把牌子给我吧,你这样像无头苍蝇似的到处跑,运动会还没完,你就要累死了。牌子交给我,你去好好休息。”    没想到,那是王琳听到的最好听的话。感动之余,她脸上多了几分羞涩,翻出丝丝红晕,在阳光下,格外动人。这样的表情好象在哪儿见过,回忆又一次次撞击脑海,搜索到了当初的代玉冰,在看到我给她写的情书后,正是这样的表情。    王琳尴尬地出了运动场,却又冒冒失失地走进了男厕所,这下子更尴尬。她的一声尖叫,吓得厕所的全部男生集体小便失禁,差点没吓出膀胱炎。    王琳乖乖地回到了观众席,而我,成为惟一一个男性引导员,代替她完成了她无法完成的任务。很长一段时间里,王琳会给我一种暗恋的错觉,可是每每话要出口时,总会被其余的事情打断,注定不能说出口。    印象最深的,是班上组织的最后一次集体活动——野炊。那也是老王与班上同学们为数不多的聚会中的一次,2013年的5月末,离高考只剩下一个星期的时间,老王提议,让我们准备好锅碗瓢盆,食材与柴火,选一处宁静幽美的地方,组织了一次野炊。    作为高考前的最后一次集体活动,同学们都欣喜若狂,听到放学铃声一响,除了个别值日的同学,其余的都像出笼的鸟儿,急忙飞奔回家。有的拿了锅,有的拿了铲,各自准备齐全之后,奔向老鹰山。    从天池大道转入北街,出了北街,再转入共青大道,走完了共青大道,还有一段山路,老王建议大家徒步前行,到达目的地时,同学们已经累得不行。精力充沛的男同学开始到处拾柴,王琳这样的弱女子,则是寻一稍微干净之地席地而坐。    看着忙碌的男同学,部分女生实在不忍心了,就跟着帮个忙,拾柴生火。本来貌美如花的妹子,结果弄得脸上一抹黑,还有被火烤得红彤彤的脸蛋,看了令人忍不住发笑。    老王建议大家各自分组,三五人分成一个小组,相互帮衬,齐心协力。在那一片荒山上,没多久就冒出了缕缕青烟。班上男生较少,体力活都是我们干了,需要技巧的,就交给女生去做吧。    王琳和代玉冰自行组成一组,柯旭运气不错,成为了她俩的搭档,但是柯旭也很幸苦,所有的体力活都是他在干。为了在众多的分组中显得不一样,王琳突发奇想,决定做一顿独一无二的饭——竹筒饭。    看着王琳信誓旦旦的样子,大家都以为她能做出绝世美味,然而,我们都失望了。    我和班煜哲、毛欣和刘破一组,可笑的是,我们组全是男生,有些组一个男生也没有。我们做的是本地特产——辣子鸡,最后只有辣,鸡肉都没熟。王琳建议做的竹筒饭,最后只看到了竹筒,饭嘛,全是糊的,不,全是黑的。    即是如此,只要过程充满了欢笑,结局好与坏已经不重要了。王琳将竹筒洗了一遍又一遍,将米淘了一遍又一遍,终于放心了,然后将米装入竹筒里。柯旭拼了命的吹火,可是越吹反而越没效果。    几番下来,柯旭已经变成了花猫脸,王琳和代玉冰看了,不由得哈哈大笑。好不容易生好了火,将竹筒放置其上,利用火的性能,用外焰充分炙烤,等到香气溢出时,说明米快熟了,知道竹筒裂出了口,说明米已经熟了。    按照这样的步骤,王琳和代玉冰两对眼睛,机灵地顶着火堆,期盼着竹筒裂开。她俩等啊等,等到花儿都谢了,可是,就不见这竹筒裂开。好不容易等到竹筒裂开时,他们兴高采烈的将竹筒用竹棍挑出,再用尖锐的石头将其凿开,然而,一股烤焦的味道扑鼻而来。    翻开竹筒,里面的米早已不再是米,却也不是饭,而是一团黑黢黢的米疙瘩,稍微能闻到一丝米饭的气息。这样的竹筒饭做得是失败的,可是,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的笑声一直没停过,可见,即便是没有做出好吃的米饭,却也是开心的。    即便做的饭不能吃或者不好吃,但是,那次野炊还是很成功的。充分体现了班集体的凝聚力,虽然没什么用,也充分展示了班级的集体风采,虽然也没什么用。而那一次野炊,成为我们和老王的最后一次聚会,现在想来,却是令人十分怀念。    说不清老王为什么会组织那次野炊,后来的后来,在毕业宴会上,我们怀着期待的目光等待着老王的出现,可他,始终没有到场。我们玩到很晚,将到场的任课老师一一灌醉,又在ktv嗨翻了天。那天,趁着酒劲,王琳悄悄地向我暗示,而我,装作没明白,假装忽悠着她,而这一忽悠,便错过了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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