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回去,让你爷爷和三伯做决定,我们几个妇人,又有孩子东西一大堆,不好找人。”她买了许多好东西都是给女儿的嫁妆,跑去找人弄丢了可不划算。
三丫嘟嘴,一边走一边不停的回头看。
等她们回到家,再拉了人来镇上找,云凌早就跑没影了。
女儿丢了,便宜爹娘打算落空,而且包袱也丢了,家里最后剩的一点钱都没了,两人哭天喊地,不知道的人还觉得夫妻俩心疼丢失的女儿。
便宜爷爷叹道,“早知如此,就该对二丫好一些,这下,不知道二丫去哪吃苦了。”
便宜奶奶不甚在乎,“反正是个丫头片子,你俩快些给娘生个孙子才是正经,听到没有李氏?再生不出儿子,休了你。”
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只有三丫对丢失的姐姐格外想念,还时不时的哭几声,大丫表面伤心,内心喜滋滋的,没有二丫白皮肤衬托,她就是村里最白的最美的。
而云凌,一得到自由,找了个偏僻的小巷子,快速换装为半大黑瘦的小子,摸出包袱里的钱,上了商队的车,往北方县城而去。
云凌坐在车上,悄悄的清算自己的财务。
这包袱里原本没装那么多东西,她在出门时将自己的东西也一并塞进了包袱。
她自己有些存款,以前做吃食,小胖墩等富裕的娃儿给的,她都偷偷藏起来了,几年以后,也有五六十文。另外是便宜娘的,加起来有一百文。
剩下的是一套女装衣服,她身上穿的是男装,是偷拿晾晒在院子里狗蛋的衣服,稍微有些小,不怎么合身。
包袱里还有乔装打扮的“工具”。是她和隔壁小姐妹刘春花鼓捣的粗糙的胭脂水粉,不过刘春花是美白,她是变黑,她本身就有些发育不良,人瘦弱,在摸上这特质粗糙的水粉,看起来就是一个又黄又瘦的小子。
路线她也早就向常常来和家人来镇上的刘春花打听好了,也知道经常有商队往返县城,不过她运气很好,一来就遇上了,不然她还得在镇子里藏几天,这样被发现的被抓回去的风险就大了。
夜里,商队在野外停下了,他们要在野外睡一天,明天早上才会赶路,上午才能到县城。
云凌不敢睡,拿出干馍馍填饱肚子,睁着眼到天亮,听着值夜的人唠嗑。
“之前掌柜说的,你信不信。”
两人说话小声,但在寂静的夜里很清晰,云凌又是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听的格外清楚。
“掌柜是在吹牛吧,哪有什么仙人,我反正没看见,倒是见到过几个道士道姑。”
“我看也是,多半是掌柜看入迷了话本,吹牛呢。”
“我给你说,那话本怪好看的。”
“我又不识字,看不了,哎,你给我讲讲吧。”
接着两人开始唠嗑故事,才子佳人,还有荤段子。
云凌没仔细听了,对他们前面说的话不以为意,为缓解困意,云凌开始背菜谱,琢磨刀工,美食就不想了,怕自己饿到肚子叫。
第二天,正午过后,一行人到了县城。
云凌付了车资以后,进入县城的繁华地带,这条街有十几家餐馆和客栈。
云凌站在一边观察,到了下午,客人还没下楼吃饭的时候,找了一家掌柜厚道的客栈去了。
“掌柜,你要招工吧?招我做厨房打杂吧,我的刀工不错。”
掌柜正打着算盘,听说有人来做工,立刻抬起了头来,看到云凌的小身板,面露怀疑,“你会厨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