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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当你

国庆长假过后,就是月考,之所以安排在这样的时间,就是为了让我们收心。可是十六七岁的心,哪里是一场考试能收的住的呢?  月考过后,我们班又收了隔壁班的转班生,化学竞赛的队伍一度扩张,在整个班级里占据优势比例。相比我们,这些转班生算是半路出家,或许知识的底子没有我们扎实,或许还不成体系,但是经历了分班的洗礼,也许他们能比我们想的更清楚,更明白他们自己为什么需要参加这样的竞赛。  转班生中,也包括高一时咋咋呼呼不靠谱的于阳。于阳自从高一与薛妍在一起之后,与薛妍携手成绩双双下滑,为此董老师之前没少想办法,软硬兼施,结果还是不如她们所愿。原以为他们会一直这样,并肩携手走完高中这条艰难的路,没想到连校门还没出,一个分班,就轻轻巧巧的把他们分开了。  因为新来了同学的缘故,班里的氛围更加热闹了。男孩子玩起来的身体对抗要更为激烈,不出一月,班级前后的玻璃门各碎了一次,坐在最后一排的胖胖男生因此进了两次医院。我暗自佩服自己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依然能够稳如泰山,安静踏实的过我的小日子。但是往往事与愿违,只要有考试,有熟人,我就很难不发光发热。  一个月之前,物理王老师和数学陈老师在见到我时,还要犹豫片刻才能准确的叫出我的名字,但是月考过后,她们已经能迅速的对我建立新的深刻的印象,从此我在课堂上因不起眼而可以高枕无忧开小差的优势荡然无存。  对于班级里的同学,知名度则不能通过一次考试扩张,在我们这样的年纪里,考试只是匆匆过客,大把的鲜活时光和隐藏在心底的小心思才是主角。我们班几乎被男生统治,不管是体力活还是体育运动,亦或是课间的随意打闹,女生永远不是焦点。  但是有长处必定有短板,譬如画黑板报之类的活。  在学期之初,这门活计是指派给我身后的孟羽时的,独一无二,没人跟他争抢,因为这些想要出头的男生绝不会自曝短板。而我,因为懒惰,在开学之初,只填了一个语文课代表的职位,原本是指望着和老班搞好关系去的,没想到碰见这么一个不爱布置作业的语文老师,我不用每天辛辛苦苦的收发作业,简直快活的不行。  板报最初开始画的时候,我一点儿也没关注过它的进展,心里装满了别的事情,可当板报在评比前一天成形,后一天打分成绩就下来之后,我实在是想忍不住吐槽。自打初二开始,我们大多数的板报绘制就开始使用颜料了,不仅因为它的色彩更为丰富,而且能够借助画笔表达的图形和样式也更多,简单点说,就是更好看了。但是现在一班的黑板报,仿佛又回归了小学水平,没有涂底色的墨绿色黑板上,满是红黄蓝绿的粉笔画作品。左半边是用白色的粉笔画的华表,红黄粉笔画的国旗,是白色的粉笔字,字迹虽然工整隽秀,但每一行字底下的横线依稀可见。  作品如此,评分自然不能高,为此,我们在课堂上,遭到了各科老师的无情“嘲笑”。我身后的孟羽时,一天之内承接了太多支箭,终于在晚饭的时候,陷入了低沉的漩涡。一向很看重按时吃饭,随时养生的他,竟然破天荒的耸拉着脑袋坐在原地一动不动,将几个兄弟们的劝说放在脑后。  出于习惯,我弱弱的问了一句:“你不吃饭?”  “不吃了。”他平日里软绵绵的声音此刻听来有些生脆,像是在赌气一般。  “要不要给你带点啥?”  “不用了,心情不好,不想吃。”说完这句话,他就趴在了桌上,把头深深的埋进手臂里。  “不然给你带点水吧?”我弯下腰,离他更近了一点。  “真的不用了。”孟羽时把头抬起来,眼神真挚,尽管他的嘴角还是不可抑制的向下弯去。  我没有再多说话,径直出门去找宋雪薇吃饭去了,晚饭之后,离晚读还有十几分钟,我没有直接回教室,而是顺着白色的走廊,去到了四楼老班的办公室。今晚老班有九班的晚自习,她一定会在晚读之前回办公室拿书的。果然,我推开深棕色的办公室门,就看见第二竖排最后一格那里,立着气质绝佳的周瑜大人,她正和办公室里的其他老师讨论某家店的烤鸭。  “老班!”我的语气轻快,因为是语文课代表的原因,我和她已经很熟。  “怎么啦?”周瑜大人结束了闲聊,看向我。  “我想以后和孟羽时一起画班里的黑板报,”看见她询问的眼神,我继续补充:“我初中的时候,班里的黑板报一直是我负责的,高一的时候我也帮我们班宋雪薇一起出过黑板报,现在本来理科作业也多,用的时间也长,我看孟羽时现在一个人搞黑板报有点忙不过来,就想帮着他一起弄。”  “可以啊!”老班答应的很爽快。  “那下期黑板报我就和孟羽时一起弄吧。”  “好啊,回头我来跟他说一声。”老班的心情似乎很好,笑着答应了我的请求。  回到教室的时候,孟羽时的情绪似乎好了很多,他正咬着笔,写着今晚的数学作业,他左手边的书上,放着一瓶咖啡,也许在我离开之后,他已经去食堂填饱了肚子。  我没有立刻告诉他关于黑板报的消息,或许老班亲口告诉他这个消息会更好一些吧。    转眼已经是十月底,伴随着细雨,一年一度的校运会就这么结束了。今年的运动会,因为分班之后男女不均衡,年级部组织文科班理科班合作完成开幕式,这可把我们班的男生高兴坏了。从合作的开始,班里的状态就变得极为松散,我能明显的感受到大家的变化,因为晚读的时候,我又得开始满教室督促读书了。  我校的各项活动很多,除了一年一届的运动会,还有两年一度的校园十佳歌手赛。比赛决赛定在十一月二十号,初赛和复赛则在前两个星期完成。当然,这些消息是我今天中午在班里听周瑜大人说来的,此时距离初赛还有一天,而此刻,就是班级海选的时候。显然,老班并不想让我们在这些活动上再花费更多的精力,能否参赛全靠天赋。  我们班氛围活跃,自然不乏活跃分子,老班刚刚问出:“有没有人愿意上讲台表演一下?”于阳就已经在第三排高高的举起了手。  我私下虽然也爱哼哼歌,但是一直对这种抛头露面的事情不大上心。台上的于阳选了一首Linkin Park的英文歌,这首歌节奏强烈,带有鲜明的风格,我虽从未听过,但依然被旋律所吸引。就这样,原本应该安静的午休,变成了班级的演唱会,我也没了写作业或者睡觉的心思,就一个人懒洋洋的趴在桌子上闭目养神。  随着中自习过半,整栋教学楼愈发的安静,仿佛只有我们班,在进行大型表演。不过好在除去于阳的那一首,其他人选的歌都还算抒情,或许在走廊里听起来,并不是那么的大声。我一边听,一边惊讶于这些男生的才华,我以前见过太多五音不全的小哥,反而没想到身边的这些“糙汉子”们竟然有这么细腻的一面。  大约是积极的一轮唱完了吧,当老班再次问起还有没有人要唱歌的时候,班里一下子就安静下来了,只能听见后排某个黑黑的高个子男生响亮的呼噜声。我一边偷笑,一边准备把抽屉里的英语练习册拿出来写,没想到这个时候,前排的韩子卿突然开口:“老班,和弦说她要唱歌!”说完,他扯着一张坏笑的脸,回头瞟了我一眼。  我还有点午间的迷蒙,并没有急于坐直,而是先盯着韩子卿的后脑勺,狠狠的翻了个白眼。  见我没有反应,韩子卿又开始补充:“老班,和弦唱歌可好听了!”  周瑜大人这回,终于向我投来的期盼而询问的眼神,我刚打算开口拒绝,马欢也跟着韩子卿附和起来:“老班,和弦唱歌是挺好听的。”  你俩去死吧!我心里恨的咬牙切齿,但表面上还什么都不能表现出来,只能立即坐直身体,然后回应老班一个惊讶的眼神:“啊?我不会唱歌,就只能哼哼。”  老班了解了我的意向,眼神里已经有松动的意味了。没想到杜文轩的公鸭嗓突然在这时候响起:“老班,和弦唱歌真的好听!”语气诚恳,仿佛他真的在公众场合听过我大声唱歌一般。  这下好了,原本已经不打算注意我的老班突然来了兴致,试探着问我:“和弦,你要不要去试试?”  这话一出,班里的男生突然都躁动起来了,一齐起哄喊我的名字,试图赶鸭子上架。要不是老班盯着我看,我相信自己现在能完美的翻出一个大白眼。我喜欢低调的生活,但这不代表我在场面上忸怩作态,既然已经是大势所趋,我就只能凑活着上去唱一首。我把椅子往后小小的踹了一脚,然后站起身准备上讲台下载伴奏,这时候身边响起了孟羽时的绵软声音:“不想去也可以不去。”他这是在好心的提醒我。  “没关系的。”我露出大大的微笑。  其实最近的这段时间,我有点沉迷于轻音乐无法自拔,一时间想不起什么和前面不重复的歌曲,我操作鼠标停留在百度的白色页面上许久,心里才有了一点点主意。  “你看过了许多美景,你看过了许多美女,你迷失在地图上每一道短暂的光阴。”  我没有搜索到合适的伴奏,因此直接将原唱声音减小了一些。干净简约的前奏响起,我一下子就进入了节奏,一路跟着陈绮贞的原唱,唱了起来。这首歌的难度不算大,正好适合我现在被迫上台表演的环境。我唱歌记歌词很快,因此更是一气呵成,顺畅的完成一首歌。  这下起哄看热闹的男生们总算是满意的鼓掌了,我也终于得以回到自己一个人独占的课桌去,只是短时间内,我还是他们口中的讨论对象,我还得注意点形象,不能一下子趴下去睡大觉。  这群男生在得到满足之后,终于不再躁动,而是规规矩矩的按照老班的要求投票,当然,我也有了参选的机会,不过我还是咬定不参加,把票随意的投出去,然后扔下笔,手托着下巴看着窗外放空,讲台前窸窸窣窣的唱票动静一点也没传进我的耳朵。  老班当场就公布了成绩,班里决定派两个人去,一个是班里一名又白又壮实的名叫石斌的同学,还有一个是于阳。于是这件事又几乎与我无关,我又能继续高枕无忧的自娱自乐了。进入了十一月份,整个高二年级的教学重心都开始偏向明年三月的小高考,对于我们来说,应付好历史、政治、生物、地理这四门课即可。  课表上的课程纹丝不动,但是这四门课的课后作业和课堂默写却越发多了起来,因此对我们来说,肩上的重担又沉了些。班里因此有同学选择暂时放下物理和化学这两门课,多花些精力准备小高考。  这四门里,我头疼的还是政治和生物。就在一个多月前,我被瘦瘦的政治女老师叫起来提问的时候,还不明白她所说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个什么东西。而生物对我而言,依旧是一堂优秀的催眠课,因为姜老师已经给我培养了一年多的条件反射了,学到现在,我仍然能成功的避开所有遗传图谱题的正确答案,不管是课件上的例题,还是课后作业或者考试,除了最弱智的问题,我的得分率应该还在百分之十以下。  第二天的中午,学校在靠近我们教学楼的那栋经常给老师们开会的红白二层小会议厅,举办了校园歌手赛的初赛,因为于阳和石斌的参赛,那些雀跃着想要去凑热闹的人得到了老班的官方鼓舞,十二点半的中自习铃声打过,教室里就变得空荡起来,只有个别像我一样的懒人,才愿意安静的蜗居在自己窝里。  余夕嘉披着灰色校服,夹着篮球从教室的前门大摇大摆的进来,动作自然流畅,仿佛他是我们班的一员一般。他越过我,径直往后排走去,将球放在最后一排胖子座位的边上,而后走向杜文轩。杜文轩平日里也并不是个不知轻重,一味看热闹的人,他坐在座位上安静的写着什么,余夕嘉拍拍他的肩膀,跟他低声寒暄了两句,杜文轩的表情明显比写题目时更加放松,他甚至朝我投来一个意味深长的笑,然后轻拍了一下余夕嘉的胳膊,故意大声说:“你要好好珍惜哦!”  我当然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但还是没有做出任何应有的反应,我把头回过去,不再看热闹。小会议厅的歌声,透过回环的天井,沿着走廊,踉踉跄跄的送进了高二一班的教室。听不出是谁在唱什么歌,但是隐约的乐声显得更加迷人,余夕嘉悄无声息的走到我背后,说:“你们班黑板报是不是换人画啦?”  我丢下笔,回头看了一眼这只水蜜桃,又瞥了一眼刚成型的“城市剪影”背景,不紧不慢的回答:“我画的。”  “不亏是老宋的小徒弟!”他大概是想夸我,但是话一说出来,就总是别别扭扭的不好听。  “人家会画画,余夕嘉哦,你要加油啦!”公鸭嗓又在这个时候响起,杜文轩这家伙还在看戏!  余夕嘉的脸更红了,他伸手捋了捋额前的刘海,呆滞的站在原地,另一只手机械的翻着我的数学练习册。我把数学练习册从他手中抽走,漫不经心的问他:“你最近怎么来我们班这么勤快,又是看数学选修又是看练习册的,你不会还想转回理科班吧?”  水蜜桃摇了摇头,半天憋出一句:“我就是好奇,看看,不行啊?”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好吧,我成功的把话说死了。  我们这边尴尬的沉默,杜文轩却大声的唱起了歌:“别告诉她,我还想她,恨总比爱容易放下……”唱到最后一句高音的时候,他一如既往的破了音。  “闭嘴!”教室后方传来尖声喊叫,范瑶瑶顺了顺她那一头乌黑的长发,眯着眼睛不悦的直起身来。等喊完这一句,她又“咕咚”一下,倒在她灰色的软抱枕上,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我抬头看看余夕嘉,他的脸颊已经恢复健康的淡淡粉色,他也看着我,单眼皮下漆黑的瞳仁里,满是笑意,他说:“我想去小卖部买瓶水。”  “一起吧。”我搓了搓手,我的手掌里又是黏糊糊的汗水。    中自习时候的小卖部格外的安静,格外的宽敞,收银处的大妈将脚搁在小板凳上,看着大声外放的电视剧。余夕嘉从冰柜里拿了一瓶蓝色的佳得乐,然后靠在柜子边,一边蹭冷气,一边等待我的选择。我扫了一眼柜子里的饮料,然后果断的蹲下去,拿起一瓶两块的小瓶可乐。  “两瓶。”余夕嘉没等我说话,直接将蓝色的饭卡拍在刷卡机上。大妈几乎头也没抬,伸手就摁掉了价钱。  “又蹭你的了。”我拧开可乐,等着白色的气泡在瓶子里消失,才喝了一大口,可乐的酸甜与二氧化碳的刺激在味蕾间迸发出来,瞬间提神醒脑。  “请你呗!”余夕嘉盯着我的可乐看了一眼,才拧开佳得乐,喝了一小口:“我还以为你们女生真的都不喝汽水。”  “我喝的不多,因为这些饮料容易腐蚀牙齿,”我顿了一顿,努力让自己不要打出一个响亮的嗝:“我们家一窝子学医的,搞得我从小就得开始养生。”  “我是想说,你到理科班,小心变得不像女孩儿哦!”余夕嘉斜睨了我一眼,说的随意。  “你大爷的!”我伸手对着他的后背就是一巴掌。  “嗷!”他倒吸一口冷气,往前跑了几步,转过身来,眯起眼睛笑得狡猾:“你看!”  你大爷的!我一急,心里就只能想起这一句吐槽,等我们沿着二楼高一年级部办公室走到头,我才惊觉,刚刚的发挥实在是太差,我至少应该骂他娘们儿唧唧的啊!  但是一抬头,余夕嘉已经收敛了刚刚玩笑的神色,像个乖乖的好学生了。于是我只能在心里继续一遍一遍的为下次斗嘴积累素材,虽然下次我也未必想的起来。  走到走廊尽头,是楼梯间,高二二楼的楼梯间有一面大大的镜子,镜子的一角写着:二零零四年毕业生捐赠。  余夕嘉长得高大,和他站在一起,我一米六五的身高还是像个小矮人。我们每日在这里上下,对这面镜子早就习以为常,绝不会多看镜子里的自己一眼,而今天,我注意到,余夕嘉往镜子里,偷偷多看了好几眼。他的班级在三楼,走上通往四楼的楼梯,我自然的站在第三级上,抱着还有半瓶的可乐和他说再见。平日里这家伙也会笑着挥手跟我再见,有时候还会损我两句,但是今天,他就像变了一个人一般,孤独而沉默的耸立在高二文科层的楼梯口,闷闷的“嗯”了一声,而后目光跟随者带着小跑的我,直到我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  我回到教室的时候,班里已经陆陆续续回来了好些人,其中包括参加初赛的于阳。他像一个英雄一样被包围在人群中,我不用听也知道他在吹牛,可偏偏就是有这么一群人,连吹牛皮都能聚集大批的听众。  今年秋天比往日干燥许多,我喝了半瓶可乐,反而喉咙中发干。明媚的阳光将十一月的气温控制在二十度上下,我穿了一件灰色秋季校服,一件厚衬衫,里面还有一件白色T恤,在正午阳光下,还是觉得燥热。桌上摊开的是生物作业,我捏着黑色水笔的黄色塑料壳,将它从触手冰凉焐热。  我开始有点能理解余夕嘉额角的汗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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